房贷新政实施细则“流产”背后的多方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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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行:第一个吃螃蟹未遂
2008年10月27日,是房贷新政实施首日,但多家银行却没有动静。29日,农行首家出台细则,但是在细则公布几小时后却紧急撤下,一时间成为大家纷纷猜测和讨论的焦点。细则的“流产”,是由于多方博弈的结果所致。
二、多方博弈的结果:等待
首先,对银行而言,既害怕楼市跌幅深重,消费持续低迷,从而影响了房贷――这个银行赖以生存的大蛋糕,又害怕过早让利――诸如给首次购房者以70%的优惠利率,并且将这一利率惠及已经办理房贷的消费者身上。这会让银行损失很大一部分既得利益。同时,银行间也在博弈,大家都在争相成为最后一个出台细则的人,以便有好的参照目标。
其次,对政府而言,如果单纯是中国的楼市出现低迷表现,大可不必惊慌。但是在如今风声鹤唳的国际背景下,就必须提防最坏可能的发生。如果危机持续蔓延,人们的实际收入下降,造成如日本十年衰退时期的景象,房屋断供者不断出现,后果将不仅是对银行业的打击。
最后,利益的最直接相关者――购房人,也在博弈,对于尚未购房的人来说,自然是静观其变,以待良机。对于正在还贷者,自然是希望农行的细则能够成真,优惠也降临到自己头上,减少每月的还款压力。新政不应该只关注那些潜在的住房消费者,而应“利益均沾”,体现公平。对于已经全款购房的消费者,如果细则真如农行此前所公布的那样实施,自然是要扼腕叹息,后悔没有享受“利率差价”了。
(撰稿人:牛晓娟,本文属原创稿件,由北京中恒远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专供EC网,载请注明来源。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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