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城市的土地所有制度
推荐指数: 关注度:
报告业务: 010-65667912
肯尼亚城市的土地所有制度分国家所有、社区土地托管和私有(即个人或机构以自有或租赁的方式占有)三种形式。
《土地控制法》规定所有农业用地不允许与外籍人士及非居民企业(包括非居民独资企业或有非居民持股的企业)交易,包括买卖、转让、租赁、抵押等(总部特许的除外)。外籍人士及非居民企业进行不动产交易需要获得政府的审批。
(本短评是中恒远策市场调研部原创,转载请注明中国智囊风云榜www.topo100.com)
上一篇:肯尼亚对外商投资额的要求
下一篇:肯尼亚农村的土地交易制度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用户评论
-
※ 评论注意事项:
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才会显示。
不是智囊风云榜会员或未登陆发表评论,评论人名字显示为匿名。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