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东升:宣传型公关的战术性策略
引 言
公关策划与谋略,是针对现实的、具体的公关实践运行的。而现实的、具体的公关实践活动,又必然要依照不同的目标要求进行有效划分。这种划分的结果,就是在总体的、抽象的公关原理基础上,引申出具体的、生动的、局部的不同类型的公关活动。不同类型的公关活动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公关活动的模式化过程。公关策划与谋略必须现实地满足具体、生动的,不同类型的公关需求,必须与不同类型的公关活动相对应,一方面,公关策划与谋略包括了依照不同要求、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公关活动类型、方式方法即不同模式的选择,也就是使公关活动类型化、模式化的一种战略战术性策划与谋略;另一方面,不同类型的公关活动,面对不同的公众,形成特殊的、具体的公众系统与模式,因此,公关策划与谋略,就是要针对不同公关活动模式,进行专门化研究,科学制定并有效实施适合该类型公关活动需要的战略战术。
一、宣传性公关活动中的目标公众定位策略
宣传性公关的运行主线是传播主体对传播客体实施的一种信息交流。启动这一交流过程,在工作起点上是从目标公众(即传播对象)的确定开始的。一般来说,目标公众(传播对象)的定位性选择,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策略:
“焦点”策略
“焦点”策略,从客体上看,就是宣传性公关活动启动时,事先将宣传活动目标,高度聚合于直接与本组织有关联的、特定的公众对象上,或特定公众对象的特有需求层面,或特有需求层面上的某一需求点,形成宣传性公关活动的鲜明的目标公众“聚焦点”,并在这一基础上,进行针对性、互动性的信息交流。从主体上看,与上述聚焦点相对应,则是在明确目标公众“聚焦点”的需求倾向基础上,将信息传播集中指向公关运行的特定任务与特定目标要求上;或集中于任务与目标中的特有侧重点,进而实施集中性宣传战术。
“焦点”策略在目标公众定位上,通常选择的组织公众对象包括:决定组织生死存亡的首要公众;即将影响组织的将在公众,即决定与组织建立某种联系的公众对象;将来影响组织的潜在公众,即组织未来的联系者等。
“焦点“策略的价值在于,由于目标集中使宣传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能够对目标公众形成不同程度的吸引力,达到传播的“点”效应。同时,为进一步深化宣传行为到引发“突破口”的作用。实施“焦点”策略,还有利于形成组织个性鲜明的组织形象,达到形象传播的有利效果。
“扩散”策略
即将目标公众(传播对象)扩展到组织的边缘公众、以及非公众之中的一种定位策略。如果说,“焦点”策略追求的是传播上的“点”效应,并力求起到以点带面效应的话;那么,“扩散”策略则追求一种“面”效应,并进而深化为对目标公众宣传上“点”的突破。因此,上述两种策略是互为依存的关系。
实施“扩散”策略,主要价值在于,能够在更为宽广的领域扩散组织形象信息,从战略高度上看,能获得形象塑造的持续性、广延性效应;有利于形成组织的良好的公众关系环境;同时,有利于深化目标公众群的传播效应,有利于进行深度宣传时目标公众的再选择。
实施“扩散”策略,在具体操作中,首先应注意宣传主题与内容的确定,主要应考虑信息传播中“共同经验范围”这一环节的把握,即选择具有情感共鸣点效应的主题与内容实施传播。其次,注意通过相应多种媒介的有效组合进行传播。媒介本身具有受众面广或受众面适中的特征。如面向全国或省市的综合性报纸、杂志以及广播电视媒体等。再次,要把握“扩散”策略实施的“度”,即在传播中,诉求对象的“面”的大小要选择适宜,不宜过于宽,也不宜过窄。
二、宣传性公关活动的方式选择策略
宣传性公关活动从活动性质上看,目前企业一般选择的方式主要有“新闻式”和“广告式”两种宣传性活动形式。“新闻式”就是进行新闻传播活动;“广告式”就是进行公关广告传播活动。
“新闻式”宣传是由新闻工作者将有新闻价值的信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告知社会公众的一种传播形式。新闻传播活动策划的立足点是:通过组织开展具有新闻价值的公关活动,体现对社会公众的关心,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追求;使组织获得社会公众的信赖与支持。
“广告式”宣传是公关广告传播活动。公关广告又称“声誉广告”、企业形象广告,它是通过一定媒介,将组织有关提升自身公众形象的信息,有计划地传递给目标公众的一种宣传手段。公关广告策划的立足点是:通过该种传播方式,使社会公众了解组织的情形,取得公众对组织的信赖与支持,树立组织的声誉与形象。
在宣传性公关活动中,公关广告是与新闻传播相配合,来展开其传播活动的。与新闻传播相比,一方面公关广告传播受报道的客观因素的影响幅度要小得多,而一些客观因素对新闻传播则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如题材是否合适,既有题材是否能构成新闻热点,是否寻找到或具备了制造新闻的“由头”或条件等等;而公关广告则相对来说,组织传播行为的可控程度更强,使传播能够随时进行;但另一方面,公关广告尽管以传递组织形象为主,与商品广告具有明显的区别。但其广告的属性决定了,在一定程度上,其功利色彩对公众的既有影响;而新闻传播则在字里行间充满了公益色彩。因此,两者是一种互补关系。
注:本文由作者《现代企业策划》一书中的部分内容节选、改编而成,涉及的是有关宣传型公关策划理论问题。(作者黄东升,中国高教学会公关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高教公关策划院研究员、山西高教公关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山西兴华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作者地址:太原西羊市街21号 太原广播电视大学 E―mail:hds@tyrtvu.edu.cn 邮编03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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