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客体
管理客体是管理过程中在组织中所能预测、协调和控制的对象。管理客体总是以系统的方式存在的。一般而言,管理客体包括人、财、物。没有管理客体,即使有管理主体,也不可能产生管理过程。所以,管理客体对管理过程具有客观的决定性意义。
管理客体是管理主体的作用的对象,是管理主体认识和实践管理过程的前提。如果没有管理客体,就失去了管理的前提,即使有再好的管理者,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管理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为了实现管理目的,必须首先制定管理目标。管理目标不是单靠主观确定的,而是根据管理客体的具体情况,考虑组织的状况,企业员工的具体条件来进行预测和制订的,而管理客体又是管理目标的实施者。所有的管理目标,都是依靠和通过管理客体来实现的。
在管理活动中,管理主体是主导的因素,在整个管理活动中起着积极的、能动的作用。但是,管理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必须表现在对管理客体的认识和作用上。因此,正确地了解管理客体及其特性,是管理主体发挥积极的、能动的作用的重要前提。
1、管理客体的要素
管理客体又称为管理对象,它指管理过程中管理者所作用的对象。关于管理客体的要素组成,过去、现在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国外较早的管理理论,认为管理的对象是人、物和财三大要素;后来有人加上了信息和时间,成了五大要素;近来又有人加上了士气和方法,发展为七大要素。还有人把管理客体分得更多,列出一个长长的单子。这种对管理客体的要素不断增加的认识,反映了现代管理工作的内容更丰富、更复杂了,也反映了人们对管理的认识在逐步加深。
但是以上对管理客体的要素划分并非完全合理,从根本来说,管理客体的要素只是包括人、物、财这三种要素。其他要素并不是和人、物、财相互并列的管理客体,作为组织系统的实体结构,组成管理客体系统的应该是人、物、财,它们是时间、士气、信息、方法等其他要素的物质载体,时间、士气、信息、方法等是这几个要素的表现形式,它们之间的关系应是内容和组织形式的关系。管理就是通过计划、组织和控制这―系列的活动,尽可能合理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协调好它们之间的关系以达到组织的既定目标。
一、人
人是管理客体系统中最重要的要素。在构成管理客体系统的诸要素中,人是核心。没有人,则财、物就失去管理客体的属性。因为财、物是通过人所创造、筹集、使用的,并被人用之于组织活动中去的。没有对人的管理,就谈不上对财和物的管理。对财和物的管理,是通过对人的管理来实现的。离开了人,一切物力和财力就失去了作为客体的地位和特性。管理客体最核心的是人,没有人就无法进行管理。
在客观世界中,只有人才具有能动性,在组织系统中,人无论是作为主体还是客体,其能动性的本质仍然保存着。一方面,任何作为管理客体的人,在他所从事的社会活动的领域内,仍然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作为客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物和财具有本质上的区别。物和财不具有自我意识,它们只能是一种被动的客观存在。管理过程中的指挥、调节、控制等活动,首先也既是对人的指挥调节和控制,否则就难以实现对物和财的管理,达到预想的管理目标。因此,任何管理主体的中心工作就是做好对人的管理,并通过对人的管理来管好物力和财力。管理是以人为主体,又以人为核心客体的活动。人在管理的主客体关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物
管理中的物,是指在组织中能被人们所利用、操作、改造的物质实体,如设备、工具、材料、仪器、能源和各种自然资源等。在组织的管理中,它主要指各种物质装备,如工厂管理中的生产设备,学校管理中的教学设施等。物是组织活动的客观物质基础,如果缺乏物质资源,一切管理活动就无法进行,其他管理因素也将无从发挥作用。
管理者对物的管理必须依据物自身的性质和运动的规律来进行,才能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物资管理的中心就是根据组织目标和组织的实际情况,对各种物力资源进行最优配置和最佳利用,做到开源节流,物尽其用。使管理客体系统中的人与物能够合理地结合起来,得以建立一个优化的结构,从而有效地、合理地利用物力资源,充分发挥物质要素的作用。
三、财
财即资金,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任何管理组织如果缺乏财力,其管理机器就难以运转。财是组织经济活动正常运行的基本要素,也是管理客体系统―个基本要素。对财的管理包含了预算控制、成本分析、财务管理等,这些都是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对财的管理,应根据财力的基本情况进行正确的、有效的组织和协调,做到开源节流,合理分配和使用财力,提高经济效益。财是组织经营的武器,是进行管理的手段,也是取得管理效益的重要标志。财力的使用和分配是否合理,直接决定着物力资源、人力资源的使用和分配是否合理,对组织的财力资源的认识和运用,决定着其他资源应用的效率。
以上我们分析了管理客体的构成要素人、物、财,但在组织活动中,作为管理客体的人、物、财虽然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要素分别与管理主体发生相互作用,从而产生有相对独立的管理形式,如人力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但从本质上看,作为管理客体系统的人、物、财这三种要素是不能分割开的,它们是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而与管理主体发生管理关系的。管理者不应局限于对管理客体各个要素进行孤立、割裂地机械分析,这样,管理者就不能从总体上把握管理客体、揭示其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在管理客体系统中,这三种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任何―个孤立的要素实际上都不可能单独地发挥其管理客体的作用,管理主体在管理活动中,虽然可以根据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对其中某一要素进行重点管理,但同时也必须兼顾到其他要素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否则管理活动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在分析管理客体时必须首先从整体上把握,然后再进一步剖析管理客体的结构,看其是由哪些部分构成的,每个部分之间是什么关系,各个部分与整体是个什么关系,每个部分的变化可能对整体产生哪些影响,会引起其他部分发生什么变化等等。所以,作为一个管理者很重要的是应该居高临下,只有在把握整体的基础上,才能真正了解它每一个组成部分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这些部分之间以及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
例如,一个企业的负责人只是掌握本企业的产品、资金、设备、人事、后勤等情况,而不清楚所有这些情况的来龙去脉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在整个生产、销售过程中彼此可能发生的影响,那么,我们就不能说这个负责人已经把握了企业的整体、抓住了企业的根本,能够管好这个企业了。
2、管理客体的特性
管理主体在整个管理活动中起着积极的、能动的、主导的作用,是管理活动中的决定性的因素。但是,管理主体在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是受管理客体所制约的。因此,只有充分了解管理客体及其特性,因势利导,才能发挥管理主体的积极的、能动的和主导性作用。不同的管理客体有其不同的特性,但可控性和系统性是所有管理客体所共同具有的特性。
一、可控性
管理客体的可控性,是指管理客体能对管理主体发出的信息做出反应,接受管理主体对其进行的协调和控制活动,而管理主体能够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影响和控制管理客体,使管理客体按既定的目标运行。
可控性不仅仅是管理客体的重要特征,更是管理客体的本质属性,是事物能否成为管理客体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某种事物是客观的,却是不可控制、不可管理的,它就不能与管理主体发生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也就不具备成为管理客体的条件。
管理客体是可控的,就决定了它的存在和发展并不是完全任意、完全随机的,而是具有一定的变化规律。这样,就有可能使管理主体遵循其发展变化规律,把握它的现状和变化趋势,运用一定手段对其进行有效控制,从而实现管理目标。
管理客体的可控性并不仅仅取决于其本身,还取决于管理主体对其认识程度和把握的能力。只有当管理主体正确地把握了客观事物的规律时,才有可能采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对这些客观事物进行管理。否则,如果管理主体由于认识水平、活动能力及物质手段的限制,对于客观事物―无所知,对管理客体的发展规律缺乏认识,那么就不能对管理客体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管理客体也就不会表现出一定的可控性。如果管理主体虽然有所知但限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仍无法对它们进行有效的控制,那么这些事物对于特定的管理主体来说,就只能作为―种自在之物而存在,它们的规律性也只是以一种盲目自发的力量而起着作用,还不具有管理客体的属性,也就不能成为管理客体。
管理客体本身不是一成不变的,管理客体的可控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人类的认识有一个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由知之不深到知之较深的发展过程,人类认识事物的能力随着时代的前进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不断提高,许多历史上不可认识、无法管理的对象,现在已经被认识、可管理了。这样,就使许多过去只能凭感性经验管理的客体,变为科学管理的对象,使原来不被认识、力所不及的客体,变为可以认识、可以管理的对象。管理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由此可见,相对于管理主体的控制或管理能力来说,管理客体的可控性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一定意义上说,管理主体的管理能力的增强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管理客体范围的扩大与可控性的增加,也是人类历史不断前进的重要标志。
二、系统性
管理客体作为管理的对象,首先表现为是由管理者负责控制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而不是孤立存在的单一事物,这个整体可因具体对象不同而千差万别,尽管性质不同,作为管理的对象,它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管理客体总是以系统的方式存在的,管理客体的性质就是这个系统整体的性质,管理客体的规律就是这个系统整体的规律,任何管理客体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和运动的,管理就是对管理客体系统整体上的管理。
管理客体虽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这个整体又是由相对独立、有机结合的不同部分组成。其中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是以一定方式同其他的每一个部分相关联的,这些部分可以按人、财、物等来划分,也可由不同职能部门来划分。管理者如果看不到整体中的各个部门也就看不清整体的结构。
管理客体的系统性特征,要求在任何管理中都要树立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进行系统管理。因此要进行科学的管理,就必须对组织的一切方面和联系进行全面的研究和系统的分析,包括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各个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关系、整体和环境之间的关系等等,还必须动态地把握组织的运动变化。这就是说,管理主体要把管理客体看成是一个由多种要素组成的复杂系统,要把管理客体的整体及其运动过程作为认识和管理的主要对象,着眼于发挥管理客体的整体功能和长远作用。先从整体功能出发提出目标,并以此为基础使各部分的功能目标服从于总体功能目标。如果一个方案在局部、暂时看来效益好,但从全局、长远来看并不好,那么它就是不足取的,如果一个方案在局部、暂时看来并不好,但从全局、长远来看效益好,那么它就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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