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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不能等到灾难时再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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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22日,山东8?17溃水事故进入第六天,救援人员仍然没有放弃对172名被困矿工的营救。专家表示,被困172名工人营救困难很大。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1日说,“据我们了解,华源煤矿在应对柴汶河一旦暴涨引起堤坝决口、怎样采取措施方面的预案不太完善,需要认真总结。”(8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溃水事故抢险专家组的专家认为,造成溃水主要有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河堤决口和决堤淹井等五大原因,属于自然灾害事故。但正如黄毅所言,同样面对自然灾害,如果各项预案完善,防范措施比较健全,还是有可能化险为夷的。山东8?17溃水事故虽说是自然灾害,但变成现在这种难以收拾的局面,显然与有关部门预案不完善、准备不充分有关。事实上,直到21日,山东省才开始要求省内各级政府组织力量,对有可能遭受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危及公共安全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和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地下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部位,制订出具体的撤离预案。(8月21日,新华社电)
  
  在8?17溃水事故中,山东省为临阵磨刀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它以血的现实告诉我们,“应急预案”要得到政府、企业和公众的高度重视,不能等到灾难时再予以细化,更不能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业“应付方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近年来,以非典、禽流感、矿难、重大污染事件为标志的各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集中发生,是对于中国当下政治、社会的重大文明考验。突发公共事件突如其来、波及面广、牵涉者众,各自为政、急中生智难以化解,步调一致、同舟共济才有可能化险为夷。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去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旨在“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不可否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受到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视,从省市到乡镇,从工矿企业到各级学校,对各类突发事件都制订了“应急预案”。譬如山东省就制订了《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各种“应急预案”。但可惜的是,在很多地方,当落实到具体的政府部门、工矿企业时,这些“应急预案”都没有被细化,都缺乏可操作性。一些“应急预案”看起来篇幅很长,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到应急保障、善后工作一应俱全,但都是“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要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之类的空话套话,当突发事件发生时,难以起到任何的指导作用。
  
  细节决定成败。外交部刚刚发布的《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之所以受到公众的追捧,关键就在于它没有空谈“出国文明”,而是告诉公民出国之后具体该怎么做。近年来,一些地方对矿难、透水等突发事故只会“事后应急”,不能“事前预警”,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某些“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经不起实战检验,一旦灾难发生时,也就成了摆设。“应急预案”的细化是一件非常劳心劳力的事情,有的“应急预案”在制订之后可能永远也用不上,但这不能成为我们忽视“应急预案”的理由,更不能把它当作应付上级检查的“应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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