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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兼职大学生遭遇过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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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理工大学大二学生小刘,为了寻得一份兼职工作,在大一下学期快结束时,与3名室友到一家名为“方鑫”的职业中介所登记,想找一份暑期家教工作。在各交了20元注册费后,工作人员承诺有合适的信息就打电话通知他们,到时还要再交50元“信息费”。可到了期末却没有任何消息。9月份开学后,原来的两间办公室人去楼空。

  这个学期刚开学,小刘去另一家连名字都没有的职业中介所求职时,意外地发现那里的工作人员就是“方鑫”的原班人马,连协议书和印章都没有变。但仅仅因为听说有一名同学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家教,小刘还是交了20元重新登记资料。

  像小刘这样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求职的大学生并不在少数。据小刘描述,每次他去职业中介所的时候,那里都挤满了前去求职的大学生,场面火爆。

  最近,昆明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主持的一项针对大学生法律维权情况的调查显示,有三成以上在外兼职的大学生曾在职业中介机构遭遇过欺诈行为。这次调查覆盖了昆明8所高校十几个校区,共收回1154份有效问卷。调查中,有58%的学生从事过兼职工作,其中有30.2%的学生在兼职中遭遇过欺诈,另外有26.2%的学生碰到过欺诈行为但没有上当。在被欺诈的学生中,有16.4%的人“没意识到”或“不知道”(4.4%)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权,还有28.9%选择了“经人提醒会想到”。但只有7.3%的大学生说,会将维权付诸实际行动。

  公安部门也证实了这个数字,学校周边的几个派出所没有发现大学生在职业中介或兼职单位受欺诈后前来报案的案例。

  一名大学生在调查问卷上写道:“有一次交了20元注册费后,又交了50元才得到一个兼职信息。打电话过去发现对方要找一个保姆,我拒绝了。后来中介不再向我提供信息,也不肯把钱退给我。跑了很多次还是要不到钱。后来我就放弃了。”

  笔者以学生名义打电话到一家职业中介所咨询,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交50元信息费可以在一周内获得3次信息,如果3次都不成功的话,信息费“原则上不能退还”。

  另据调查显示,只有15.6%的学生每次兼职工作前都会与职业中介机构或工作单位签订劳务合同,28.4%的学生“有时签”,35.1%的学生“没有签过”,还有15.6%的学生“不知道”要签订劳务合同。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肖雯指出,职业中介机构的格式化合同本身就包含不公平条款,大学生对劳务合同不了解、不重视,使得一些职业中介机构甚至“黑中介”利用其求职心切和防备不足的弱点,捏造虚假信息骗取信息费。学生在权益受到侵犯后,往往不了了之,这反过来又滋长了不法中介的生存空间。

  肖雯同时认为,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也反映出高校在法律宣传和教学方面的缺失。除法律相关专业学生外,其他专业的大学生仅仅通过一门法律基础课来获得法律知识远远不够。法律教学理论性太强,与实际生活距离太远,许多学生无法用法律原则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她建议法律课应该多对贴近大学生活的案例进行剖析,有关人士指出,大部分高校周边的职业中介市场都比较混乱,学校在加强普法的同时,应该设立专门机构指导和规范学生兼职行为,甚至担负起为学生兼职工作牵线搭桥的角色。(完)

原载《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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