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出口货物新的“免、抵、退”税办法,现结合实际情况举例说明。
例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营出口自产产品,出口产品的征税率为17%,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为13%,20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免、抵、退”税增值税政策,有关资料如下:
1.2002年1月,上期留抵进项税额100万元,本期外购原料500万元,取得进项税额75万元(部分未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期内销货物550万元,自营出口产品取得离岸价收入折合人民币400万元;
2.2002年2月、3月,无涉税事宜;
3.2002年4月,收齐1月份250万元出口货物的退税单证报退税部门,并于当月取得退税部门核发的上述250万元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4.2002年5月、6月、7月、8月,无涉税事宜;
5.2002年9月,取得内销收入400万元,收齐1月份150万元的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报退税部门,并于当月取得退税部门核发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2002年1月~9月“免、抵、退”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1.2002年1月:外购货物时:借:原材料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50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5750000
内销产品取得收入时:借:应收账款 6435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货物5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35000
出口产品时: 借:应收外汇款40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4000000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00000×(17%-13%)=160000(元)。
转出出口产品时: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16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0000
当月应缴增值税=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总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935000- (1000000+750000-160000)=-655000(元),即“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655000元。
2.2002年2月、3月,只需结转有关账户余额即可。
3.2002年4月:根据退税部门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进行免抵退税额核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退税率=2500000×13%=325000(元),因免抵退税额325000元小于2002年3月末留抵税额655000元,则当期应退税额为325000元。
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增值税 32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25000
当期应缴增值税=0-(655000-325000-0)=-330000(元),即“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330000元。
4.2002年5月、6月,只需结转有关账户余额即可。
5.2002年7月,因1月份出口的150万元销售货物已超过6个月未收齐退税单证,应按内销货物征税。
(1)将出口销售收入转为内销收入:
借: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1500000
:产品销售收入―――内销收入 1500000
(2)补提销项税额:
借:其他应交款 25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0
(3)冲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000×(17%-13%)=60000(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6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0000
(4)当月应缴增值税=255000-(0+330000+60000)=-135000(元),即“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为135000元。
6.2002年8月,只需结转有关账户余额即可。
7.2002年9月:内销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468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收入 4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0
调冲7月份外销转内销的账务处理:
(1)借:产品销售收入―――内销收入 15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1500000
(2)借:其他应收款 -25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0
(3)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6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0000
出口免抵退税额的账务处理:根据退税部门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进行免抵退税额核算:免抵退税额=1500000×13%=195000(元)。因免抵退税额195000元大于2002年8月留抵税额135000元,则应退税额为135000元。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增值税 13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5000
(4)当期应缴增值税=680000-255000-(0+135000-135000-60000-0)=4850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85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485000。
-
※ 评论注意事项:
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才会显示。
不是智囊风云榜会员或未登陆发表评论,评论人名字显示为匿名。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