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申请人应缴纳的费用
申请人应缴纳的费用(CNY:人民币 CHF:瑞士法郎)
国际阶段
(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国家阶段
(中国知识产权局
作为指定局、选定局)
费用名称
数额
费用名称
数额
必缴费用
1.申请费
1.传送费
CNY500 发明专利
CNY900
2.检索费
CNY2100 实用新型专利
CNY500
3.国际申请费(国际申请用纸30页之内)
(代国际局收取)
CHF1400
2.印刷费
CNY50
3.发明专利申
请审查费
CNY2500
适用情况下缴纳的费用
4.宽限费
CNY1000
4.国际申请用纸(超过30页的部分)(代国际局收取)
CHF15/每页
5.译文改正费
5.优先权文本制作费
CNY150/每份 初审阶段:
CNY300
6.单一性异议费
CNY200 实审阶段:
CNY1200
7.副本复制费
CNY 2/每页 6.单一性恢复费
CNY900
8.初步审查费
CNY1500 7.改正优先权要求
请求费
CNY300
9.手续费(第II章)
(代国际局收取)
CHF200 注:进入国家阶段其他收费按照国内标准执行。(中国法律知识网www.law-info.cn)
10.附加检索(初步审查费)
CNY1500/每个发明
11.滞纳金
按应缴费用的50%计收,若低于传送费,按传送费收取,若高于国际申请费(国际申请用纸不超过30页情况下)按国际申请费的50%收取。(中国法律知识网www.law-info.cn)
国际阶段费用的减少:
如果国际申请的提出按照并符合行政规程的规定,按照3和4所需支付的费用总额减少标准为:
1、如果使用PCT-SAFE软件准备请求书(纸件为法律文件),只要满足必要的条件,可减缴100瑞郎的费用。(中国法律知识网www.law-info.cn)
2、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国际申请费的减缴:(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不接受电子申请)
a. 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且满足行政规程第7部分和附录F的要求,但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未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可减缴200瑞郎的费用;
b. 若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均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则可减缴300瑞郎的费用。(中国法律知识网www.law-info.cn)
3、如果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均是居住在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美元的国家(依据联合国用于确定1995、1996和1997年缴纳会费分摊比额表的人均国民收入数字)的国民,所有应支付的费用(适用的情况下,已按照上述情况减少)减少75%。我国(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在此列。(中国法律知识网www.law-info.cn)
-
※ 评论注意事项:
您的评论将在管理员审核后才会显示。
不是智囊风云榜会员或未登陆发表评论,评论人名字显示为匿名。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