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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当为资本无道德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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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一篇题为《中国不能接受资本无道德论》的文章,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关注和讨论。文中认为消费者的不成熟是一些企业漠视社会责任的重要原因。在顾客就是上帝的市场经济社会,消费者的意见和选择是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日本就有“绿色消费者”群体,他们只购买对社会负责企业的产品。因此,推动中国企业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培养和形成一个成熟、文明的消费者群体就显得非常重要。(2007年1月29日《中国经济周刊》)
   但在笔者看来,将现阶段资本无道德的主要原因归咎于消费者,不仅不符合现实情况,而且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这是因为:
  第一、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环境尚未形成
  首先是制度环境还不完善,消费者维权不能仅靠所谓“意识”。漫长且复杂的司法程序,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的成本,降低了解决纠纷的效率。长此以往,再多的“意识”也将被逐渐地磨蚀殆尽。
  国外企业产品之所以能够保证高质量,遵守严格的质量控制是受多年的制度监管所致。而近段时期,跨国公司在我国不合格产品曝光事件层出不穷,这恰恰说明了制度因素而非消费者意识才是问题出现的关键原因。
  其次是组织环境还不完善,消费者协会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先天不足。迄今为止,没有一部法律能够准确定位消协的性质、职能和发展方向。消协要维护中国最大群体的利益,但对其他行业组织没有任何的职权和效力,对企业的干预有时必须通过行业管理组织才能实现,而消协与行业组织之间的协调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第二、消费者的需求层次存在差异性
  面对同一问题产品,由于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层次不同,对产品的感受、评价自然也有所不同。将具有相同感受的消费者集合起来并采取行动,对厂商产生制约作用,显然,这一系列活动的可操作性较差。
   3、资本无道德的成本太低
  政府对于问题产品、问题厂商的处罚力度还远远不够,导致企业的犯错成本极低。简单处罚的结果就是问题产品和企业经过改头换面,堂而皇之的再次进入市场,坑害消费者。
  综上所述,无论从制度环境建设、消费者需求还是资本无道德的成本的角度,政府都应当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撰稿人:张巍,本文属原创稿件,由北京中恒远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专供EC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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