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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值得所有汽车生产企业学习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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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中国汽车在国际市场上的口碑十分令人担忧,大多数国家因为中国汽车出口后的后续服务及零配件供给不足而不敢购买中国汽车。有这样一组数据,2006年,我国汽车整车出口企业达到了1465家,其中出口10辆以下的企业高达669家,出口仅1辆的企业也有270家。相信没有一家企业会为了一辆车或几辆车而在一个国家设立一个4S店,而没有了后续服务,购买中国汽车将意味着一次性消费。因此,中国汽车在估计市场遭遇尴尬就不足为奇了。
  就在中国汽车在海外市场遭遇尴尬的时候,北汽福田却异军突起,屡创出口佳绩。福田的总经理王金玉给出这样一组数据:福田汽车2000年在广交会上签下了第一笔出口订单,之后到2002年,一年出口500辆;2003年1600辆;2004年9000辆;2005年1万辆;2006年1.67万辆,出口规模城几何级增长。他们靠的正是一个“霸王”条款――要求所有海外经销商必须在订车的同时购买2%的零配件。而这一“霸王”条款被福田看作是品牌建设的主要要素之一。
  通过分析,可以看到,福田通过2%零配件的配件出售,很容易解决了其产品出口后零部件损害无法更换的难题,从而打破了中国汽车“一次性”消费的不利局面;通过2%零配件的配件出售,福田汽车很好的建立了与当地维修市场的联系,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杜绝的假冒产品的替代,以及最终对福田品牌造成的损害;通过2%零配件的配件出售,福田配件顺利进入当地汽车零配件市场,有利于福田全面进入当地汽车维修市场,以达到完善配套服务的目的。
  毫无疑问,福田的“霸王条款”是有必要的,同时也是成功的,更是值得各汽车生产企业借鉴的。但福田“霸王条款”的实施并非一帆风顺的,尤其是在一些特定的市场上。这就要求其他企业在制订类似“霸王条款”的时候要真对自身的产品特点、出口规模等进行相应的调整,而非完全照搬。
  (撰稿人:戴宏芳,本文属原创稿件,由北京中恒远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专供EC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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