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长假打零工严防三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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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逢“五一”黄金周,不少在校学生、兼职人员开始寻找长假“打零工”的机会。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为此发出提醒,假期打工多为小时工形式,劳动者应注意维护自身权益,了解当地小时工相关待遇标准,并尽可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以免误入不法企业的侵权陷阱。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期掌握的情况表明,寻找长假“打零工”机会的求职者成了个别不法企业和个人侵害的对象。侵权行为主要有:
一是报酬过低。上海市民方小姐在去年“十一”黄金周到一家餐饮公司打工,7天后结算薪水时公司仅支付了150元的“劳务费”,远远低于当地6.5元的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然而,由于工作之初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协议,也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劳动保障部门难以为其伸张合法权益;二是“骗你交费”。在去年“十一”黄金周前,一名中年妇女在上海一所大学校园内招聘商场专柜的兼职人员,向报名的学生每人收取了20元的报名押金,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后几天杳无音信。学生们打电话过去,才发现上当;三是“不当收费”。个别不法企业让求职者替单位卖门票、兜售保险、推销信用卡等,但要求事先垫付“包销费”,求职者卖不出去还得自掏腰包。此外,还有以“服装费”、“培训费”、“入会费”和“保证金”等为名的不当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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