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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暑期打工求职如何避免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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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正值暑期,很多大学生会通过打短工或做兼职赚点零花钱;同时,七八月份也是很多大学毕业生工作的开始,很多毕业生都面临与单位签合同问题。7月31日下午,本报特邀相关律师作客11Q视频,为学生们作指导。

  签订用工合同才有保障

  OLDKNIFE:暑假生活已经开始,在校生在暑假期间找到一份工作,可以在更多地接触社会同时获得一份报酬,但如何避开陷阱?

  嘉宾:首先,因为是在校学生,不具备就业条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只能受民法的调整。因此,你在与用人单位建立这种劳务关系的时候,最好签订一份详细的合同,明确约定你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义务。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如果担心合同存在陷阱,建议咨询一下专业人士。

  主持人:打工学生不能作为一个合法的就业主体,无法签一个有效的就业合同,如何保护自己?

  嘉宾:应该说可以通过事先约定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和单位间还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你可以用约定建立劳务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工作时间、报酬等,就是将要获得的利益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能会承担的相关责任,在聘用合同里面作出明确约定,将来就可以根据约定处理纠纷,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晴朗:我想问一下,在我们毕业的时候,学校发的一张就业协议书和单位给我们签的劳动合同不一样,哪一个是标准合同,更具有法律效力?

  嘉宾:如果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应当以这份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南景:你好,我是大二学生,今年暑假自己在一家单位找到了一份暑期兼职工作,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只是口头答应好一个月700元,每个月10号拿工资,但是我心里特别没有底,请问这样的口头协议如果到时候单位不承认,该怎么办?

  嘉宾:如果单位不承认,你必须要举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这样的约定,如当初商谈时在场的证人的证言,否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因此,我们建议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签订一份详细的合同,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 七八月份是很多大学毕业生工作的开始,很多毕业生都不知道如何签订合同,能否介绍一下?

  嘉宾:毕业生到单位去,首先要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在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就业的时候签订的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部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以后就要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和企业、单位之间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其中有劳动的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毕业生一定要和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找一份工作确实不容易,找一份好的工作就更难了。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点就是大家非常关心的工资问题,你的工资到底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要在合同上约定清楚。第二点是社会保险问题。第三点就是要注意一下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住房公积金这一块。公积金个人负担的部分,按照目前劳动法的规定,是工资金额的7%,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工资里面一般都包含住房公积金,而且这部分是由个人承担的。

  签订协定或约定须注意

  主持人:根据您的从业经验,劳务约定里面哪些内容是必须提到或者注意的?

  嘉宾:首先你在单位工作多长时间、做什么样的工作要明确。另外,报酬也要明确,是按小时、按天还是按月计算。比如请假,单位可能根据自己的内部规定,请一天假要扣三天的报酬,那要看你和单位有没有这个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单位内部的规定就不能适用于你。

  主持人:用工单位对用工人员收哪些费用是合理的?

  嘉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作为用工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基本技能的培训,包括提供一定的工作服,如果在有约定的情况下,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约定,强行配衣服和收费,是不合理的。技能和工作服是为工作服务的,是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不应该转嫁到员工身上。

  主持人:用工双方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嘉宾: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单位提前解除合同承担的违约金法律上不作限制,但是对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被要求承担违约金,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很多情况下,法律不允许作某些约定,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因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自由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使签了10年、20年或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作为劳动者,他认为自己不适合干的,他随时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但是因为提前解除合同造成单位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律还特殊规定,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则不受这些限制,即使造成损失,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经常听到学生到招聘会时,单位说交三金、五金的,哪一些福利待遇是单位必须提供的?

  嘉宾: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享有一些基本的权利,首先是工资,法律规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其次是社会福利,包括单位为你交纳养老、医疗等保险。
求职遇到陷阱怎么办

  茱萸:比较典型的用工陷阱有哪些?能否提示一下?

  嘉宾:比较典型用工陷阱有下面五类,第一种:工作的内容比较苦、脏、累、险。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媒体报道的山西黑砖窑的非法用工现象。在这样的工作性质下,万一发生人身伤害,可能自身的权益维护起来难度比较大,用人单位和雇主发现学生在打工期间发生了伤害,就会翻脸,所以这一点要给大家作一个提醒,对一些苦、脏、累、险岗位,宁可不干,也不要冒险;第二个方面是劳动报酬。一些用人单位或雇主和学生谈报酬的时候,故意不采用日结、周结或者月结的方式,就讲到八月底或者九月份一次性支付。这可能会带来一个隐患,因为九月份学生面临开学要返校,而一些比较黑心的老板抓住学生这样的特点,到最后故意拖欠工资;第三个陷阱就是预交押金,正规的用人单位不会向学生开口索要押金,所以一有在求职打工过程中,发生所谓要押金的现象,学生自己也要多一个心眼;第四个陷阱就是工作的性质可能属于传销、直销一类。对于这一块,学生特别需要鉴别和防范;第五个求职陷阱是一些高薪报酬的诱惑。在一些街头小广告上可以看到歌星、影星、模特招聘培训等,对这种现象也需要多一个心眼。

  主持人:好多学生刚去单位应聘的时候,可能害怕要求太多,用人单位会不要,导致签订约定的学生很少。那么在这种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学生应该怎样去积累一些证据以备维权?

  嘉宾:这个比较难说,从我的角度来说,最好的就是有协议约定,否则会产生举证风险的问题。如果没有,最好有一些证明,比如证人等,来证明当初有约定的形式。

  主持人:到单位应聘时,谈到工作内容,比如文员的工作是由单位来确定的。但可不可以接受超出自己工作范围外的事呢?

  嘉宾:如果确定了是做文员工作,但没有作一个详细的约定,那么单位在交代你做某些超出文员范围的工作时,还是应该去做的。

  主持人:大学生暑期搞实践或找工作,一般都是通过中介,那么学生与中介接触时要注意什么呢?

  嘉宾:跟中介建立关系最好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约定,如明确介绍什么样的工作、给什么样的费用等。另外,还可约定什么时间之前介绍工作、工作报酬及工作时间等。

  风华: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对薪水的支付进行拖延等陷阱,该如何应对?

  嘉宾:首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规定,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视为有劳动关系。另外,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投诉。关于拖延支付工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劳动者还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落英:试用期内,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

  嘉宾:试用期内,单位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报酬。

  研研:经常看到应聘受骗的报道,请问该如何识别单位呢?正规的单位应该有哪些资质可查呢?

  嘉宾:作为一个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如是特殊行业,还应当获得其他相关部门的特许。其次,在你去应聘的时候,还要考查一下这个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

  主持人:劳动者有什么有效的维权方式?

  嘉宾:第一就是协商,由双方协商,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劳动调解委员会帮你协商。如果协调不了,有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仲裁不服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时效上,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须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申请。

  试用期

  见习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为相互了解和选择而约定的考核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者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者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结束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大中专生分派到用人单位执行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也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承担自己的相应义务,那就是违法的行为。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总的期限以内,最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试用期的延长或者缩短,都应该依据双方的约定来变更。其实包括对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也应该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如果任何一方不能接受,那么都应该根据原合同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当然这个性质有一个例外,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岗位,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重新试用。

  见习期是我国为迎接毕业生针对业务试用和考核用的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情况。如果考核合格,可以为员工办理相关的转正手续,见习期满,如果达不到见习要求,还可以延长见习期,延长的期限一般是半年或者一年,或者说是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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