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囊风云榜
发新话题
打印

民营企业“玻璃门”

民营企业“玻璃门”

  是指根据国家非公经济36条规定的民营企业‘非禁即入’的原则,民营资本在投资领域所遇到的与国营企业不平等的资本准入问题的形象比喻说法。所谓“非禁即入”的原则,即指民营经济在行业准入方面除去法律中明确禁止民营资本进入的投资领域之外,民营资本都可以进入,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但在实际中却一直没有落实。 “玻璃门”的形象比喻却恰是自此而来,所谓“玻璃门”,即是“看得见,没有显性障碍,但却无法进入,问题则是出现在隐性障碍方面”。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