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协议》真正摧毁了日元国际化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曹彤
怎么吸取上世纪80年代日本经济的教训,是中国经济界绕不过去的一个话题。这对我们当前的汇率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尤可资鉴。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核心经济目标有两个:一是保持长期持续稳定增长;二是推动日元亚洲化、国际化。经过近30年检验,可以发现,这两个核心目标都没有实现。
无疑,《广场协议》的签署和实施,是当时日本经济一个最重要的外生变量。关于《广场协议》,大致有两个完全相反的解读方向:一是认为,逼迫日元升值最终导致了日本经济泡沫;二是认为,祸不在日元升值,而在日本自身错误的、长期保持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最终导致泡沫。
在笔者看来,无论这两个观点孰对孰错,事实上产生了另外一个更重要的深远的历史性影响,也始终为大多数人所忽略,即《广场协议》真正摧毁了日元国际化进程。
自1985年《广场协议》签订,日元单边大幅升值,并开始完全自由浮动。但是,这个时期也正是日元尝试推动国际化的关键时期。结果是,过早的、完全自由浮动和汇率剧烈震荡,反而限制了日元在结算和交易环节的使用,阻碍了日元在国际贸易和资本项下的交易计价、结算货币功能的实现,这是一个巨大的教训。比如,我国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也曾借过很多日元贷款,但由于日元汇率剧烈波动,很多借款主体也受到很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就不可能把日元作为主要的贸易结算和贷款的计价货币。
一种货币国际化,必要渐次实现经常项下交易支付结算货币、资本项下交易货币、储备货币三种职能。第一、第二种职能的推进,客观上需要稳定的汇率价格。
这一点是人民币亚洲化、国际化最需要吸取的教训,即要保持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相对稳定,也只有在此前提下,才能更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在贸易结算、资本交易层面国际货币功能的建立。和当时的日元一样,由于中国的国力还没有那么强大,当前人民币币值的信用保证仍然是美元。他国持有人民币的前提,是随时能把人民币换为美元。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自由兑换、自由浮动的货币,但并不是国际货币。反而是能控制自己币值的货币,如美元,才广为接受。如果欧元不能控制自己的币值,汇率剧烈波动,也必将重蹈日元的覆辙,没有哪个国家敢用一种汇率剧烈波动的货币作为自己的国际结算和资本往来计价货币,更不敢用作储备货币。
此外,日元国际化失败还有另外两个教训,也值得中国吸取。
第一,日元在资本项下的输出机制始终没有建立起来。日元海外债券、股票的发行始终踯躅不前。而且日本国内在这点上非常保守。再加上日本长期是贸易顺差,在贸易项下输出日元更难。这导致日元在国际实体经济中的使用量非常有限,海外日元大部分是套利交易的投机性资金,国际化无从谈起。
第二,上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银行体系陷于崩溃状态,使得日本银行业在海外没有形成日元的结算、清算体系,也没有形成日元海外派生机制。上世纪90年代以后,在经济全球化大的背景下,与欧美银行业全球性扩张的态势完全不同,日本银行业国际化网络的建设反而进入收缩状态。国内经济泡沫破裂,导致银行业不良资产高企,而资本市场遭受重创,又使得银行业资本补充难以为继。而此时,又恰逢巴塞尔资本协议开始推行,日本银行业普遍达不到资本限制要求,严重限制了日本银行业的海外扩张能力。
从这两个教训看,中国一是要着力推动资本项下人民币输出。这种输出方式有两种:一是国内的人民币通过信贷或直接融资的方式出去;二是在东盟内部建立人民币的自我派生机制。前者,可以通过对外人民币拆借、贷款、在香港地区(或上海)等地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股票等方式实现。后者,则需要在东盟国家内部,建立发放人民币贷款机制,比如本地项目贷款、消费贷款等,这既可以通过中资银行在当地设立分行,在当地发行人民币贷款,也可以以某种机制支持当地的商业银行发放人民币贷款。
形成国内人民币输出和在东盟内部的人民币自我创造都同样重要。推动这两个机制,人民币亚洲化才能快起来。如果只是在贸易项下的跨境结算上一点点进行,过程将会非常漫长,甚至夭折。
这个过程中,将人民币走出去和中资金融机构尤其是中资银行业走出去结合起来,就显得非常重要。一定要把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和海外金融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到中国金融业国际化战略的整体部署当中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除了要满足国内的需要外,还必须要兼顾人民币国际化的要求,要在资本层面支持人民币的国际输出。
从海外金融服务网络建设看,商业银行国际化要追求自身的商业价值,但也有国家利益在里面。商业银行国际化的首要区域,应该配合人民币国际化的主要区域,协同前进。
目前人民币国际化的第一站,应该在东盟国家范围,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扩张也应该先在这个区域做起来,目前中资银行在东盟国家的分支机构数量远远不够,与欧美国家相差悬殊。毕竟,人民币国际化后,人民币业务对我们来说是本币业务,会最大限度地反哺中资金融机构的发展。总体和个体的利益最终是一致的。
(作者系中信银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