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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各地流氓门道

古代各地流氓门道

  清朝中期,北京有个剪绺贼住“贯城李镖局”隔壁。此人以两枚磨利半侧的铜钱为作案工具,平时将钱骈夹在两指间,垂手游逛闹市,割人衣囊探取钱物,就像摸自家口袋一般便当。某日,有人请镖局护送一批货去南方,适逢局里的镖师全出差了,剪绺贼便自告奋勇替走一回。临行前,掌柜叮嘱说:“你虽无武艺,但劫盗见我贯城李的镖旗,谅亦不敢劫镖。不过,他们倘托词交友,请你喝酒,你万万不可答应!”

  未出掌柜所料,等候在南下道中的劫匪看见贯城李镖旗后,没敢轻举妄动。但看见护镖师是个生面孔,又觉疑惑,遂以结交为借口,邀他同饮,想试出对方武艺深浅来再作计较。剪绺贼忘了掌柜的警告,当真随他们喝酒去了。

  酒至半酣,强盗们亮出了黄鼠狼给鸡拜年的真意,道是您既然替李家走镖,一定身怀绝技,请露两手给我们开开眼界。剪绺贼这才看出他们不怀好意,便以敬酒为名,起身巡行一圈。待其回座再饮数杯后,强盗们又请他“献技”,语气已近逼迫。剪绺贼淡然道:“各位摸摸脑后。”众盗不解其意,都反手一摸,不得了!各人脑后的辫子全不见了,连何时被剪去的也不知道。剪绺贼嘿嘿冷笑,把他们的辫子从袖管里一条条掏出来搁在桌上,拱成一堆。群盗大惊,一起拜伏请罪,恭恭敬敬地把他和货队送走了。

  偷儿以身手敏捷的剪绺术慑服群盗,这可正应了一句老话,“强盗碰上了贼爷爷”。认真讲求起来,“贼”也委实不枉担这“爷爷”的尊号――各种类型的古代流氓犯罪行为中,论“技术”精良,的确以偷儿窃技为第一等。仔细推敲,似有三条原因值得重视:

  一是讲究传道受艺。从史料记载看,凡手段高明的偷儿在入此道时,都拜富有经验和绝技的惯贼为师傅。如清代安徽巨偷吕二,以钻穴、逾墙、剪绺、探匙等窃术分类授徒,“其避光匿影、绝声灭迹之法,暇目辄为其徒口讲指画”(徐珂《清稗类钞》),促成作案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讲究结伙行动和角色分工。如踏勘地形的叫“踩点子”,行窃时放哨的叫“巡风”,替主窃者打掩护的叫“护托”,得手后传递赃物的叫“过托”。俗谓“捉贼捉赃”,所以一般偷儿团伙又都有专门窝赃的“窝家”,这种角色从不参与作案,很难被人怀疑上。

  三是讲究诡计取胜。即便是结伙作案,也以各显神通弥补主窃者之不足为特长,不比有些流氓类型专恃人多势众,强夺硬劫。试举数例古代偷儿常用的伎俩:

  一叶障目,即障眼法。如贼扮顾客去缎庄,以选料裁衣为托,让伙计把货架上的绸缎卷子一件件搬到柜台上看货,等绸卷堆起多了,他猛地抖开一匹;左手扯出几尺面料往身上一盖请伙计品评,右手就在此遮蔽下把柜上的绸卷塞进自己袍襟内。待从容离开时,店伙因柜上杂乱,往往对失窃毫无察觉。

  对卖调包,即以相似的物件偷换行窃。明清时,常有偷儿以此术往银楼中窃取贵重首饰,全仗手法敏捷。

  声东击西,如《随隐漫录》举南宋时临安偷儿窃术:受害者挤在人群中看人摆场子卖药,但两手始终护持缠在腰间的大钱包不放。偷儿搭档来了,护托的捡根树枝对其脖上一戳,就在他伸手抓痒的一瞬间,钱包被主窃者解开拿走了。

  调虎离山,如前述惯偷吕二,听说邑中富豪娶亲,妆奁极丰,即率徒弟杂在看热闹的人群里,混进喜堂。过一会儿,一个徒弟手提事先备好的包袱往外疾行,一个徒弟高喊捉贼。趁着众人赶紧去追的当儿,吕二立将堂上陈设的贵重物品席卷一空。等众人追上那当托儿的同伙,检视包袱情知误会后再回转时,吕二早已连人带赃跑得无影无踪了。

  拍花闷香,此乃不断袭用之老谱。“拍花”即小偷在深巷内等候受害者走近,突以洒有迷药的绢帕捂住对方口鼻,使之昏迷后,尽窃随身财物而去。“闷香”即夜携具有麻醉效用的闷香进入人家点燃,使合室人昏迷后,席卷而遁。这类药物配方,大都由师门传授。

  西晋太康二年(281),一个风高月晦的晚上,坐落在河南汲郡(今汲县)荒郊野外的一处战国时代的陵墓被人掘开个豁口。躺在棺椁内的腐尸是500年前南面称孤的魏襄王,掘墓者是当地的一个偷儿,名叫不准。

  不准像只田鼠似的,从自己凿通的豁道里钻进了魏王墓。墓穴内漆黑一团,他伸出双手四下摸索,抓到了一把竹片,即将竹片点燃照明。火光闪闪中,贪婪的偷儿瞪大贼眼,竭力搜索并攫取墓中每一件值钱的物品,然后满载离去。天色将晓时,有早起的乡农远远看见古坟中余烬闪烁,忙跑去报官。及官中派人来查看时,现场除却暴陈烂棺的腐尸外,只剩下一枚长约二尺五寸的铜剑和塞满陵室的竹片了,因为曾被偷儿点燃当照明物,不少已成灰烬。

  竹片上用黑漆书写着蝌蚪文,这就是纸张发明前古人用来记事作文的“竹书”。竹书装了几十车,全被送到京师洛阳,经著名学者束皙等人考订整理,一共编定出古书16种75篇,其中包括至今被史家视作珍籍的《竹书纪年》。最让人痛惜的是,由于偷儿的肆意践踏并燃简照明,有七篇竹书因残损严重,再也没法辨识原貌了。

  西晋政府下令严缉暴殄文物珍籍的罪犯,方幸得手的窃贼很快便落入法网。到唐人纂修《晋书》时,便根据官方存档,赫然写上了“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一个小小的盗墓毛贼居然名垂青史,这在官修正史上是个异数,恐怕连不准本人也没想到过。

  盗墓这种勾当,是中国古代最普及的偷窃行为。春秋时,孔子去参加鲁国摄政季平子的丧礼,见其亲属正要将国君佩带的玉器放入他的棺椁中陪葬,连忙上前阻止说:“放如此贵重的宝玉陪葬,岂不是要让死者暴露尸骸于荒原?”贵为摄政王者尚未入土,孔子已经先担忧起陵墓被人发掘的可能性,这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的盗墓风气已十分猖獗了。

  墓穴乃死人葬所,这等阴森可怖之地而引人入胜,关键在于自西周以来逐渐扬厉的厚葬习俗。富贵人家的墓葬,棺椁必重,陪葬必厚,珠玉货宝,衣被珍玩,以及死者生前使用的名贵器用等,大量地随其入土。于是许多以偷盗为生的窃贼,竞相把攫取目标由活人转向死人,显而易见的好处是作案时风险小并容易遮盖犯罪形迹,从而减少了遭捕被究的机会。《吕氏春秋》点明这批盗墓贼的社会渣滓身份:都是些不顾从法令、不听从父兄教诲的子弟。凡用釜吃安分饭的乡邻们都要群起驱逐他们。他们畏惧耕田砍柴的辛劳,又贪求美衣侈食的享受,小聪明便耍在干坏事上,遂结成掘冢盗墓的团伙,日夜凿道钻穴,偷窃瓜分坟内的葬物。据《汉书?地理志》载,彼时赵国、中山国等地方,盗墓几乎泛滥成灾。再看杂书上有关历代流氓犯罪的史料,差不多都有这类勾当的记录。如汉初时黑社会的巨枭郭解手下,就有一大帮专以盗掘坟墓为能事的喽。

  古代窃贼盗墓的方式,大致依发掘对象规模的大小,分作两类。倘是颇具规模的陵墓,通常是团伙作案。他们或者是于陵墓附近盖房,然后在房内挖掘通往墓穴的地道,利在“施工”从容而不露形迹,或者是聚群力连夜剖掘,利在“速决”。倘是一般坟丘,或虽具规模但防盗措施简易者,通常是两三个人乃至单体作案,多为估准棺位,掘个洞钻进去。为遮掩形迹,洞口愈小愈好,不少盗墓贼都特为练就了在仅可容身的通道内仰进俯出的本事,有人甚至能俯卧尸上,在没法转身的极窄空间里,将死者衣裳一件件反穿在自己身上。“专业”的掘冢贼多使用一种专为盗墓用的“洛阳铲”,也称“探铲”。铲头为半筒形,既可装柄,亦可系以长绳,下探至数十米处,再根据铲头带上的土质判知地下堆积情况。这玩意如今已成为考古勘查的常用工具,倒是古代窃贼始料未及的。

  封建王朝历禁盗墓,如唐代刑律规定:掘冢者流配,开棺者处绞刑。但法网再密,怎抵罪犯之欲潮汹涌呢?

  赵广汉是西汉昭宣时期的大臣,曾因代理京师长官整肃社会治安获得舆论称赞,并被实授京兆尹。《汉书?赵广汉传》里,收有不少他同犯罪团伙斗争的事迹,其中有两例是专讲绑票的。一是某日,长安恶少数人,在僻冷穷巷的一间空房子内聚会,计划劫持某人,向其家属勒索。商议未定,赵广汉派出的缇骑已将他们包围。经逮捕审讯,皆供认犯罪预谋不讳。一是长安有个富人苏回,靠捐输财物,在皇家羽林军里得一郎官职务。两个不法分子觊觎他家产,遂将他绑架。移时,赵广汉亲自率人赶到苏回被羁押所在,自己站在庭院里,派长安丞龚奢去叩屋门,同绑匪谈判。龚奢遵照赵的嘱咐,温言善语道:“京兆尹赵广汉多谢两位,千万别杀人质,他是皇上的宿卫官员啊!你们若释放人质,束手伏罪,京兆尹保证善待二位。如果有幸遇上大赦,还可解脱罪名,赦免回家。”两个人没想到官府追捕如此神速,都吃惊不已,决定接受龚奢的劝告,开门自首,向赵广汉叩头认罪。赵广汉见苏回安然无恙,也高兴得跪下来向两个罪犯道谢:“郎官还活着,赵广汉感谢你们的厚爱。”

  《汉书》作者述此两事的本意,是想说明赵广汉“发奸伏”的能力。但读者亦可从中感受到即便在这位长官的治理下,京师的绑票犯罪活动依然十分猖獗。作案者在勒索不成或遭官司缉捕的情况下,随时有杀害人质的可能,使官府常常处在被动地位。要不然,何以堂堂京兆尹还得派人向罪犯求情,乃至跪下来相谢呢?

  到了东汉时,京都洛阳的流氓劫人质勒财物的活动,比西汉益甚。《后汉书?桥玄传》载,桥玄的儿子才十岁,在家门口玩耍,被三个恶棍劫走,关在某处楼上,通知桥玄拿出钱来赎人。桥玄不肯。这时,司隶校尉率领河南尹、洛阳令等赶来了,恐怕绑贼撕票,不敢强行捉拿。桥玄高喊道:“奸人无法无天,我身为大臣,岂能为保一小儿之命,让恶棍逃脱!”促令强攻,结果其儿子被绑贼杀害。事后,桥玄专门请政府下了道命令,“凡是再遇有绑票的,一律不许受害者家属用钱财去赎票,必与绑票者一并杀之,以绝奸路。”用管住受害者家属的办法来消极应付绑贼勒索,甚至不惜牺牲人质,略见东汉政府对于城市流氓绑票活动的无奈。

  唐宋以还,城市流氓的绑票对象益加向富家小儿集中,一则作案方便,二则油水肥腴,三则勒索成功后,因小儿无知,不易暴露行藏。《二刻拍案惊奇》中,有一则“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的故事,便是根据原载于宋人岳珂所著《史》里的史实改编,谓北宋神宗时,某年元宵之夜,大臣王韶的五岁小儿南陔由仆人驮在背上,去东京闹市区观看灯景。乍出府门,即被绑贼盯上,跟踪到人多拥挤处,觑准仆人抬头看灯且松手伸个懒腰的一瞬间,便把南陔驮到了自己背上,迅速遁去,而小孩因胯下依旧有人驮着,竟于不知不觉中已被人拐走。这等手法,比之《水浒传》里雷横和李逵搭档掳走沧州知府的小衙内,显然高明多了。

  明清时代的流氓绑赎小儿风尤甚。郑仲夔著《耳新》,辟有专节介绍潮州和惠州的“勒赎”:作案团伙专以富豪家子弟为人质,一上手就用布条将眼睛蒙住,七拐八弯,带至深藏在闾巷的巢穴里,然后在人多热闹的地方张贴告示,暗示被绑人家属用现金赎取。一旦家属照其所示方式与之联系上后,必尽情敲诈,餍其所欲后再放回。如果家属不能满足对方条件甚或告官查捕,他们便以残害被绑人的肉体相威胁。

  清代时的北京,还有一些既想勒索钱财,又怕承担绑匪罪名的无赖辈,想出新的花样:在市街上拐得小儿后,贴出告白,略言某日在某处收容迷失儿童,盼家长前来认领。及家长来认领时,照样勒索寻笔“谢金”,这似乎更近于流氓的本色。

  《二刻拍案惊奇》中,有一回“赵县君乔送黄柑,吴宣教干偿白镪”。据专家考证,系根据发生在南宋时代的真人真事改编而成。其故事原型为,有个姓李的客商,在杭州发了横财,来京都临安走门子花钱买官衔,下榻在一家旅店里。旅店对门有个宅院,门首垂着帘子,常有位少妇站在帘后看街上热闹。隔帘花影,娇声莺转,引得这个寂寞的暴发户想入非非。

  有一天,李某正站在旅店门口偷窥对门,有个卖黄柑的小贩经过。他既想吃黄柑,又舍不得掏钱买,便建议和小贩以“关扑”(关扑,一种博戏。参见本书第八章中“钱?押宝?掷骰子”一节)方式做交易,且借此在意中人眼里显露两手。没想到心猿意马,扑了十千钱都没扑出一个“浑成”来,黄柑一个没到口,反输了一万,连喊可恨可恼。

  过会儿,对门宅院里出来个小僮,端一盘黄柑送给李某,说是我家主母见官人扑柑子不成,反折了本钱,有些不忍,派小人送几个家藏的柑子给官人尝尝。李某得知“主母”就是门帘后的美人儿,心波大动,忙拉小僮攀谈起来。原来这家主人是官员,外出公干,留下年轻的主妇看家。登徒子自忖有香可偷,便收拾些礼物,拜托小僮回谢他主母,这就把线儿牵上了。此后,那少妇常使小僮送些菜肴点心之类给李某,李亦必用布匹首饰等贵重物品回报。隔帘儿看倩影,李某恨不得一步跨过“天河”去。

  几番周折,李某经小僮过手,把他家仆从丫环全部买通后,终于得了个趁夜进门与心上人幽会的机会。岂知三杯色媒酒下肚,正待行那苟且之事,长年在外公干的主人突然回家来了,恰得“捉奸捉双”,拍桌打凳,要把姓李的捆去官府,治他个诱奸官眷的罪名。李某害怕吃官司,更怕这一来永远耽搁了自己仕进的门路,忙跪下向主人求饶,情愿输财“私了”。主人即派仆役们一起随他回旅店,将其财物掠劫一空。次日,窃幸已花钱消灾的李某偷窥对门,竟是人去楼空。再悄悄打听,才知道这户人家不知是从哪儿搬来赁屋暂住的,又不知为何连夜搬走了。

  这就是泗水潜夫《南宋市肆纪》里所谓“以娼优为姬妾,诱引少年为事”的“美人局”。一伙棍骗型流氓用*假扮“主母”为诱饵,把贪恋美色的阔少引到了“局”中。可笑的是这个心怀鬼胎的李某,人财两空尚不敢声张。

  类似的色相局骗,到元明时更加盛行,如:

  戳包儿,一伙棍骗假借替外埠人说合婚事。相亲时,以盛妆美人出面,临娶时以丑者易换。“顶缸”人多为他们从街上哄来当“马儿”的女丐,同样是受骗者。

  拿殃儿,比上述方式再深入一步,充当“新娘”的同伙坐在花轿里抬过门,几天内,里应外合,把受骗人家的财物细软席卷一空。

  打乖儿,即规模更巨的*阵。举明代万历末年一件轰动一时的大案为证:有个已故工部尚书的儿子徐大少爷和其继母同居京城,因家资饶富,被一伙棍骗看中。棍骗串通妓院中人,先租个大宅院装门面。接着,有“媒婆”上徐府说亲,诡称女方乃皇妃郑贵妃的侄女。徐公子和继母听说可同皇亲结缡,喜不自胜。继母随媒人去“郑府”,“郑夫人”和“郑小姐”*了脸,府上从管家到执事,一应俱全。结果徐家被骗走“聘礼”无数,连徐公子住在扬州原籍的伯父亦被这些人以侄儿名义诓走玉狮一双、白银500两。到了“娶亲”之日,好戏终场,租来的宅院里一夜之间人去楼空。事后徐家报官,反复追查,迄无音讯。

  扎火囤,即用妓女扮眷属,诱人入彀,届时“捉奸”,以讹财方式“私了”,就是前述李某栽入的这一种骗局。

  到清代时,又有“仙人跳”、“放白鸽”、“拆白党”等各色名称,花样百出,不―而足。

  北宋时,鄂州江夏(今武汉市武昌)有一处御题碑文的“列女之墓”。封土树表时,郡县长官亲临致奠,礼隆备至。此事《宋史》里有记载,其原委正可见古代流氓作恶一例。

  被旌为“列女”的,是当地一位民家少妇,娘家姓张,因张氏有几分姿色,引起同住一里的流氓谢师乞的垂涎,曾几度找机会*,被张氏痛斥。某日,谢师乞探知张氏一人在家,竟怀揣利刃摸进门来,意欲*。张氏不从,谢即拔刀在手,目露凶光威胁道:“顺我则生,不从则死!”张怒骂道:“庸奴!我宁可死,也不会任你摆布!”两人撕掳中,谢杀心陡起,刀伤张氏咽喉。张奋力抓住对方,高声呼救。众邻居闻声赶来,合力擒住谢师乞,而张氏终因伤重,抢救不及死去。此案逐级上报朝廷,诏封张氏为“旌德县君”。那个*杀人的凶犯结局如何,史传上没有交代,想必应该受到法律严惩吧。

  窜名于“二十四史”的流氓*犯,绝不止谢师乞一个。古代流氓作恶百端,性犯罪实为大宗,不胜枚举。当然,与趁乱打劫的兵勇匪盗之*妇女相比,流氓辈在这方面的恶行,尚自呈现出“痞”的特征。这主要是因为封建法典对*罪处刑极严,而厕身市井的流氓则不比公然啸聚的兵匪,他们既要图逞*,又怕以*罪名罹法,所以在作歹手法上,千方百计往“和奸”上引导。如:

  哄奸。唐人柳宗元所撰《河间传》就提供了典型一例。作者不愿写出这位受害女子的姓名,故以其籍贯河间郡(今河北献县一带)代称。河间女本是貌美贞静的少妇,当地一伙恶少为图奸淫,假以游览为名,哄她随婆母乘车去临江画阁。抵画阁后,即被引到―间众恶少事先藏在帘后的屋子里听歌伎演唱,旋由侪辈推出一个相貌长得特别漂亮者抱其求欢,其他人拽手按脚,充当帮凶。河间女初抗拒号泣,众恶少或说下流话哄她,或作凶恶相威胁,而受害人竟以奸犯貌美,弛力顺从,最终堕落为一个“召长安无赖男子,晨夜交于门”的*。

  骗奸。如明代司法判词集《折狱新语》中就有一例:外埠人钟世禄携妻陈氏,到定海县赁屋居住。同邑有个恶棍胡太源见陈氏貌美,即起奸心。他先以关心为名,认陈氏为干妹,还零零碎碎地供给钟家一点钱,总计也不过一二两银子。贫穷的钟世禄夫妇,只当来此异乡,遇上了一个热心人。谁知没过多久,胡太源忽然借一点小事,对钟翻脸,逼他立即“还债”。钟世禄没法马上拿出来,于是胡竟以抵偿为名,强行对陈氏实施奸占。

  诈奸,即以讹诈逼人就范。如清时,兴化人龚行因家遭水灾,其妻谢氏和女儿龚巧流落镇江,以做豆腐为生。同龚记作坊对门而居的流氓田五垂涎谢氏及女儿的姿色,屡挑不遂,又趁龚行不在家时,率一批同伙上门*,因谢氏呼救,众邻居拥集,未能得逞。田五问计于自己这个流氓团伙的头子何三,何三即教他伪造债契,与众无赖冲到龚家“索债”并殴打龚行,欲用此术强迫谢氏顺其淫威。街坊们慑于他们的气焰,无人敢出头说理。县衙也不查真情,反笞龚行,要他“还债”。谢氏和龚巧竟双双投河。冤情大白后,邑中绅民请命坊表,礼葬釜鼎山下。

  读者不妨去翻翻二十四史上的《列女传》,多多少少的“烈女”、“贞妇”牌坊上,都书写着“无赖”、“恶少”、“赤棍”*良善妇女的罪行,而且施暴对象都是贫寒阶层。古代流氓摧残奸淫妇女的罪恶,罄竹难书。

  此外,流氓们也常设能使劣迹掩遮的诡计进行*和*。惯用的伎俩之一,就是扮作轿夫、车夫等,将单身女客劫至僻静处行淫。赛会节日之夜,妇女出游,也是他们诱骗下手的时机。同兵痞匪徒之性犯罪无差别的是,流氓摧残妇女的手段一样是令人发指的。如《折狱新语》中,就有一浣衣少女在河边被三个流氓强奸的案例。又《明史》记嘉靖二十三年(1544),嘉定有个流氓胡严伙同党徒奸淫少妇张氏,“一人乃前刺其颈,一人刺其胁,又其阴”,行为恶劣,禽兽不如。

  有明一代的官私文献里,颇多京师“光棍”的记载,乃至在当时的文艺作品中均有反映。如《警世通言》上即有“北京城街上,最多游食光棍”的说法。《闲评》中也说:“京中光棍最多。”多到什么程度,谁也没做过准确统计。明末时,刘宗周的估计是“不下数万人”,或可作参考。

  齐如山先生在《北京土语》一书里,对光棍有个解释,指作“强索人钱财,占人便宜者,则名之曰‘光棍’”。又说“既名曰棍,则决非柔软之物,故以形容硬而不讲情理之人”。可知光棍的特色在“强”,在“硬”。观诸史料,确实如此,甚至连本当心虚胆怯的偷贼一类,居然也有这等气焰。如《燕京杂记》称,京师里的“小利”(即在闹市中用利器割取他人佩囊者)在人丛中行窃时,旁观者不敢叫破,否则他们就用暗刀子捅你。这种“传统”到清代时仍然保存。《清稗类钞》上就举过一例:一女郎坐香车,一书生行其旁,正眉目传情时,一个“小利”来到书生后面,想用利刃割取其盛钱的荷包。女郎瞧见了,不敢喊出声来,便用努嘴方式向书生暗示,书生忙回头看,“小利”遂不得下手。一会儿,女郎所乘香车折入曲巷。“小利”竟跟踪而来,用利刃将她的嘴划破后,逃逸而去。

  比小偷剪荷包更厉害的,是光棍的公然聚伙打劫。《查浦辑闻》说,明末京城玉河桥一带,每到夜晚,即成恶少出没抢劫行人之地,有的还“身蒙驴皮,黑面利爪”,扮成恶鬼模样,恐吓夜行之人。赵吉士《寄园寄所寄》一书中的描绘,还要恐怖,道是“京师之六街九衢市有劫夺,居者、行者相视而不敢救!”大家都成了“看客”不算,甚至连被害人也因受到威胁,不敢报案。如《五杂俎》称,有个叫陆炳的人,被一伙强徒从家里劫去珠宝,不敢声张。一日遇到负责京师治安的巡按御史,偶而提及此事,当晚便有人上门,怒责道:“警告过你不许多话,你忘啦?”继而嬉笑说:“就是有一百个御史,又能拿我们怎样?”不难想像这伙人在御史衙门里有内线,所以报案的结果,往往是自招新的祸害。

  暗偷明抢以外,京师光棍的日常功课是三五成群及至数十结伙,在街市中肆逞凶恶,随时捕捉硬诈横,从《明实录》、《皇明条法事类纂》等官方存档和文件里的披露来看,他们的拣肥门径,大抵有以下几类:

  强充“揽头”。当时各地方衙门向京都起解各项钱粮,多委派大户代办,称“纳户”。纳户虽然有钱,却是平民身份,出这种“公差”,既是不得已,但也有趁机揩油的机会,关键在于能否走通京师中各接收粮仓库房的门路,否则就会遭到他们刁难和敲诈,反使自己亏赔。所以,许多纳户到北京后,多投同乡中在京当官者,央其通门路打关节乃至全权委托代办,称为“揽头”,代价是另送“人情”。北京的光棍,借此地面与人头熟的优势,强充这种“揽头”,趁机向外埠来京的纳户讹取财物。倘纳户不愿意,就会受到他们的报复,轻则拳脚相加,重则勾结接收库仓里的蠹吏恶胥,一起使坏。纳户们在京孤立无援,往往只能忍气吞声,听任他们的盘剥。

  行凶“护送”。京师是万商云集之地,从各地来京的商船商货,例须经正阳门宣课司验物上税。光棍们当然不会放过这好机会,辄以“护送”过关为名向客商诈取,想逃税或作弊的客商,也会主动勾结光棍,通过他们向税务部门行贿,或以蒙混、霸道方式“闯关”。有明一代的国家财政收入,被这种税蠹、光棍和商贾三位一体的侵削吞没极多。

  告讦诬陷。这又分多种手法。有的叫“拿讹头”,就是刺探别人阴私,甚或无端捏造,然后以此为胁强行勒索。有的叫“取白状”,就是客商富户诱骗至花街柳巷或僻静处,用暴力威胁,强迫订立借贷文书,再借此讹诈。更阴毒的就是杠尸图赖,如《涌幢小品》记,明孝宗弘治年间,曾破获过一桩大案:有以孙腾霄为首的一伙游食光棍,约30余人,一向在京师各街市横行取闹。其惯用伎俩是,先物色一个贫老无依的流丐,骗在窝里。令其看门煮饭,然后结伙找一家富商巨贾开的店铺,以买东西的名义挑衅,激怒对方与之发生争吵,互相殴骂,随即号啕而去,让旁观者留下他们是吃了大亏的印象。当晚,将流丐弄死,把尸体扛到富商门前,一起号哭,指为在白天被打伤的同伙,因伤重不治死去,且扬言要告官偿命。商家大恐,恳求“私了”,往往听任他们开条件,拿出一笔钱财来消灾。他们收下钱后,便将尸体焚化。挥霍完了勒索所得,又去寻找新的牺牲品及勒索对象。就这样,前后杀数十人充当诬赖用的“尸证”,最终引起他人怀疑并报官,方得破案,虽说这伙灭绝人性的渣滓都被处死了,但光棍之凶狠狡诈,令人震惊。

  北京又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及“天牢”所在地,京师光棍以“歇家”,“代投(状纸)”等名义拦截上京告状者以行榨取,或勒逼乃至*探狱之囚犯家属,此等罪恶在明朝官方文书里亦多有披露。其他如窝赃开赌、诱嫖做局等,则为各地流氓通习,不在话下。

  熟悉旧中国流氓史实的,都知道,川康“袍哥”为一大流派。“袍哥”的历史,又当从清代的“噜子”溯源。

  “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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