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政坛应摆脱运作惯性
来源:文汇报
曾几何时,穆尔西将“世俗民主”和“法制”宣称为自己的执政理念,却在执政过程中谋穆兄会一己之私;时至今日,军方口称要成立民选政府,却在立宪阶段就为军人执政预留空间。倘若两大势力不能摆脱各自的运作惯性,公投即便顺利通过,也不会是埃及的福音。
在埃及近日连续发生爆炸事件之后,由军方主导的埃及过渡政府已正式宣布埃及穆兄会为恐怖组织。在前总统穆尔西被政变军人废黜并接受审判之后,穆兄会由“非法组织”过渡到“恐怖组织”其实就是一步之遥,所以眼下的这一结局并不意外。
应该说,在其领导人纷纷被捕的情况下,穆兄会中的一些激进青年寻求暴力或许难免,但已沉浮85年的穆兄会却是个有着政治抱负的组织。经过多年摸索后它于1982年公开宣布放弃暴力,去年又通过民主选举执掌了政权,因此应该不会自毁政治前程,愚蠢到寻求与“基地”组织称兄道弟。可以这么说,爆炸事件至少不可能是穆兄会的“组织行为”。
而过渡政府倒是要在下月组织一场宪法草案公投,以作为对2012年12月穆尔西主导的宪法草案公投的反拨。在去年的那场公投中,穆尔西虽然赢得了64%的支持票,但投票率只有33%。这主要是因为宪法的伊斯兰色彩过重,世俗派抵制公投,由此引发社会动荡,给了军方以干预的口实。
而即将到来的宪法草案公投有一些值得关注的地方。
首先,此次公投不再会有上回那样的缺乏包容问题了。虽然穆兄会宣布将抵制这次公投,但已经顶着“恐怖组织”这顶帽子,这样的抵制还有何意义?事实上,在过渡政府先前组织的50人修宪班子中,只有2人是伊斯兰宗教人士,而拥有大量支持者的穆兄会已经被排除在外,尽管宪法草案的序言宣称宪法“代表所有的社会阶层和所有的人口成分”。因此,此刻宣布穆兄会为恐怖组织,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联想:军方原本就没打算让穆兄会参加公投,而且会在穆兄会扰乱公投的情况下以“反恐”名义实施镇压。
其次,修改后的宪法草案极大弱化了伊斯兰色彩。如,草案第2条虽然承认“伊斯兰教法的各项原则是立法的主要来源”,但草案删除了2012版宪法中的第219条,该条款把作为立法依据的伊斯兰教法的各项具体内容一一列出。这也就是说,新宪法遵从的只是伊斯兰教法原则、而非具体教规。此外草案第74条禁止成立宗教政党,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从政教分离这一现代执政理念来看,这样的设计体现了时代精神。然而,若从穆斯林教义在阿拉伯社会中的独特地位、穆兄会在埃及一直拥有大批信从者这两大现实出发,宪法在具体实施时似乎还应在政治与宗教之间寻求一条缓冲地带。
最后,尽管序言宣布要“建立一个民主、由民选政府领导的现代国家”,但宪法草案给予军方的一些权利明显高于政府。如第201、203、204条款分别做出如下规定:国防部长必须是军人、而且须有最高军事委员会批准;审议军费开支须由一个名为“国防委员会”的安全机构执行;平民可由军事法庭审判。而第237条尤为引人注目,该条款规定,国家可以对“各种表现形式的恐怖主义”实施打击。在埃及目前的政治生态中,这一条款可被视为在法律上赋予军队镇压穆兄会及其支持者的权利。
毋庸讳言,军方一直在埃及政治中扮演重要作用,也拥有大量支持者。但至少在目前,埃及的政治依然很不成熟。政坛上举足轻重的只有两大势力,军方和穆兄会,世俗派则依违两可,各取时需,三年多的政治风云充分显示了这一点。曾几何时,穆尔西将“世俗民主”和“法制”宣称为自己的执政理念,却在执政过程中谋穆兄会一己之私;时至今日,军方口称要成立民选政府,却在立宪阶段就为军人执政预留空间。倘若两大势力不能摆脱各自的运作惯性,公投即便顺利通过,也不会是埃及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