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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轮值主席国丹麦内政和经济事务大臣玛格丽特?韦斯塔格3日表示,2日召开的欧盟财长会议耗时15个小时,就如何落实巴塞尔协议的具体条款、特别是如何让8300多家欧洲金融机构统一落实第三版巴塞尔协议进行了讨论,目前已达成基本共识。一些尚未敲定的技术性细节问题,将在15日举行的欧盟财长会议上落实。
欧盟负责内部市场与服务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次财长会议就欧盟委员会提出的《资本要求准则》进行了讨论,赞成在考虑欧盟具体情况的同时,严格落实第三版巴塞尔协议;会议在加强欧洲银行管理局的职权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特别是涉及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要求等方面,欧盟成员国政府有望获得更多的决断权;此外,在不对欧盟其他成员国造成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成员国政府还可以要求建立规模更大的系统性资本缓冲机制,欧盟委员会保留根据欧洲系统性风险理事会和欧洲银行管理局的建议来决定是否批准额外缓冲举措的最终权力。
2010年9月,总部位于瑞士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加强银行业监管颁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根据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另外,各银行设立的“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陈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