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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即将爆开的瓶塞

台海,即将爆开的瓶塞

战争是政治的延伸,国际政治是国家间关系的反映。关系是利益流动的结果,法律是利益的固化。

地球象一瓶陈年老酒。

战争就是酒瓶拼命摇晃后,从瓶口挥发出来的酒香。

二战,是人类文明这瓶老酒挥发出的最浓烈香气。但在1945年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以后,对地球人类文明全体毁灭的恐惧,宛如一只巨大的软木塞,将瓶口猛然塞紧,地球一下子安静了。

和平有没有前途?这是一个问题!从原子弹这只软木塞的意义上讲,战争似乎没有明显被永久遏制的理由。毕竟,当瓶中的老酒被摇晃的越来越剧烈的时候,不断挥发的酒精压力,终会冲破瓶塞的禁锢,可怕的是,我们仍无可靠的计算,来推理究竟是否这只瓶子会否轰然炸响,完全毁掉。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且仅当人类宇航技术取得突破,人类自由地飞向半人马座,人类共同毁灭的必然性才可能被改变。

当我们目光转向太平洋东海岸,这里有两个被人为塞住的地方,碰巧都是岛屿,《日美安保条约》《与台湾关系法》这两个美国国内法,就像封口纸,紧紧贴在了可能散发战争酒香的瓶口上。
正如二战时,《租借法案》起到的类似的作用,《日美安保条约》《与台湾关系法》规定了日美、台美之间利益的流动方向和交换方式。从内涵上看,这两张封口纸保证日本不再次威胁美国安全;同时也保护美国未来反击太平洋东海岸基地的安全和存在。从外延上看,这两个法案制定之初指向前苏联和中国大陆,今天则指向俄罗斯和中国内地,成为一种象征:美国将凭借这两个法律,在美国的全球主导地位遭遇俄中两国挑战的时候,,以日台两个岛屿,完成反击太平洋东海岸的军事行动,基于二战英伦三岛成功反击欧洲大陆的成功经验,美国似已经对比并对这类军事行动有了充足的信心。


《与台湾关系法》是单向的,它仅只保证了美国利益在亚洲的倔强存在,完全忽视了这张封签纸之于传统上要求大一统的汉民族文化的强烈暗示意义,而当将《与台湾关系法》《日美安保条约》同《租借法案》这样的曾经严重影响历史发展方向的条约进行联想后,任何一个稍具战略常识和历史知识的中国人,都无法不体会到,台海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所在,不容现状继续发展。

上面我们共同分析了决定今天太平洋东岸政治关系和现状的两个国际条约,实际上作为小白的我,实在还没搞懂这两个美国法之于美国政治军事决策的决定意义或说参考意义究竟有多大。但从字面上理解,我们绝不能在考虑解决台海问题的时候,忽视这两张封口纸的潜在含义。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当美国国内法受到外来武力挑战的时候,任何一厢情愿的和平想法都是极其危险的,这方面,有这句话就足够了。

接下来,我们就剩下下一个问题:如果台海战争爆发,基于台岛对大陆的反击,成功条件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逻辑是这样的:统一台湾岛,可以消除来自太平洋方向的军事反击威胁,这对中国大陆来讲,具有战略上的决定性意义;而针对台湾的军事行动,作为掌握主动权的一方,最后的底线是中国大陆将掌握充足的手段,遏制来自台岛的军事反击。如果我们连这一点都无法保证,军事行动解决台湾问题的任何提案,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所以我们必须思考:如果台海战争爆发,基于台岛或其他岛屿做基地对大陆的反击,我们有任何阻止预案么?

回顾二战,史上最著名的成功的岛屿反击大陆成功的例子,二战英美自英伦三岛登录诺曼底,毫无疑问是相当重要的例子。在这之前,我赞的提醒大家的是,作为岛屿,在法国沦陷后,似乎没有人会相信英国能独立坚持到胜利而不投降或被征服。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个最可能的局面竟没有出现?

在1940年,当时最乐观的战略家,只能估计到英国可能抵抗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但是,当德国在12个月内仍没有取得迫降英国的战果,而这其中,《租借法案》之于整个盟军特别是英伦三岛抵抗行动的意义和实质性作用,对抗击德军的打击,支持抵抗意志,可说是决定性的。在24个月后,由于美国的突然参战,英伦三岛的政治局面竟然大大改观,强烈的抵抗意志,充满着岛上的所有国家士兵和平民。


如果今天我们提问:德国是被谁打败的,比较可能的参考答案应该有这一个选项:1941年1月16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向国会提出《增强美国防御法案》也就是《租借法案》,它在2个月后被美国国会批准,并在第二天开始实施,到1945年8月31日日本投降为止,英联邦共获得租借援助300亿美元。

考察《与台湾关系法》全文,该法案于1979年4月10日经美国国会通过并由卡特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该法第1、2、3条是《与台湾关系法》阐明的美国政府对台政策,以下引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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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本法可称作《与台湾关系法》。

   调查结果与政策宣言


   第2条(甲)鉴于总统已结束美国和它在1979年1月1日前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的政府关系,国会认为有必要制定本法

   (一)维护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和稳定。

   (二)通过授权继续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之间的商务、文化和其他关系,以促进美国的外交政策。

   (乙)美国的政策是

   (一)保持并促进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以及同中国大陆人民和西太平洋地区所有其他人民之间的广泛、密切和友好的商务、文化和其他关系;

   (二)宣布该地区的和平和稳定符合美国的政治、安全和经济利益,并为国际上所关切;


   (三)表明美国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样的期望;

   (四)认为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运来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是对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和安全威胁,并为美国严重关切之事;

   (五)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以及

   (六)使美国保持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

   (丙)本法中任何条款都不应违背美国对人权的关心,特别是对大约1800万全体台湾居民的人权的关心。兹重申,维护并促进全体台湾人民的人权是美国的目标。美国对台湾政策的执行

   第3条(甲)为促进本法第2条规定的政策,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


   (乙)总统和国会应完全根据他们对台湾的需要的判断并依照法律程度来决定这类防御物资和服务的性质和数量。对台湾防御需要作出的这类决定应包括美国军事当局为了向总统和国会提出建议所作出的估计。

   (丙)兹指示总统将对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威胁并由此而产生的对美国利益所造成的任何危险迅速通知国会。总统和国会应依照宪法程序决定美国应付任何这类危险的适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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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后面的还有15条,后续条款旨在解释和补充美国相关台湾问题的其他法案和国际条约,在与该法案矛盾的情况下,适用的方式,和美国与台湾政府间贸易进行的方式(一个以协会名称命名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的政府间贸易往来),以及民间贸易应受到的保护(美国商人)或庇护(台湾人)等问题。

这部法案制定的目的相当明确,即1、美国总统和国会有义务以适当的方式保证西太平洋的现状和平不改变,或以适当的方式依照宪法程序决定美国应付任何这类危险的适当行动。2、强调了美国在台湾之既得利益的延续方式。

虽则该法案规定的美国政府应对所谓西太平洋安全(台湾地区)策略是防御性质的,但该法案的底线和应对策略明显是,强调美国政府在该地区现状在非和平条件下改变后,为军事行动提供理由和保障军事行动能力作为目标。相应的,此法案许可美国总统和政府在相关状况发生时得到的授权,比较《租借法案》规定的授权,无疑大了许多。


与之相类似需要我们关注的条约还应包括《日美安保条约》。该条约第一条约定:

第一条 维护和平的努力

缔约国遵守联合国宪章的规定,通过以和平手段解决各自的国际纷争,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正义。即便是为了保持领土完整和政治的独立,也应该慎重使用以武力威吓,武力行使及与联合国的宗旨不相符的方法。

缔约国和其他爱好和平的国家一起,为了能够使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联合国宗旨得到更加有效地执行,努力加强联合国组织。

第四条 随时协议

缔约国就本条约的实施随时进行协议。另外,在日本国的安全和远东地区国际和平与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在缔约国的任何一方的要求下随时可以进行协议。


条约制定第一目标直指所谓西太平洋地区的安全现状。这里的联合国和平解决争端的宗旨也确有其事。我想,在考虑如此复杂的国际政治关系的同时,是否还应包括《北大西洋公约》?

那么,具体到《与台湾关系法》和《日美安保条约》中,美国国会和总统得到的巨大授权。中国使用军事行动统一台湾时,无疑将面对相当复杂的国际政治军事局面。

回到问题:如果台海战争爆发,基于台岛或其他岛屿做基地对大陆的反击,我们有任何阻止预案么?

我们做出军事统一台岛的决策,其目的应确认为取得较今日有利的西太平洋战略地位,这个目标的价值是有限的,他不应大过中国大陆本土的安全保障失去现有之地位,即通过实施军事行动,应有叫今日大陆战略态势改善之预期,而非相反。而在上述两部目标以西太平洋安全和现状维持为总题的合约覆压下,我们无疑在实施针对台湾的任何军事行动前,预案大陆本土遭军事反击的遏制计划。即我们最坏的行动是:将我们的所有成功希望,寄予在美国国会和总统的一念决策之间,甚或寄予在日本和美国关于台湾前途的谈判桌上。我们必有成功性大于本土遭军事反击可能性的,针对美日军事反击的遏制计划。而相应的,前文提到的问题已经完全转变成一个军事问题,与台湾是否实施法理独立基本无关。

这是本文第一个结论。

本文第二个结论:如台海战争爆发,并未在30天内完全结束,我们现阶段无具决定性的军事能力,遏制来自以台岛为基地发起的美日联合军事反击。所以军事行动统一台湾的必要条件是:如何成功使美日同盟相信,这场战争的扩大,将成为中美日三国的灭国之战。


台海问题的核心矛盾是我们要取得面向海洋的控制权,而这个控制权目前美国掌握。我们知道,在2006夏季脉动军演中,美军显示的愿望是:当世界任意一个角落发生危机时,海军能在少于30天内的时间内将6个艘航母战斗群派至事发区域,还要在三个月内将另两个航母战斗群准备完毕,用来支援或轮换已参战的航母战斗群,或是前往其他地点执行任务。这其中充分显示了美国式的军事哲学:海外越安全本土就越安全。当然反过来讲,如果中国大陆要争夺海洋的控制权,双方军事哲学的冲突将在西太平洋的南中国海摊牌。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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