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行业依靠低价开拓国际市场,前景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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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初,欧盟委员会对我出口欧盟的味精做出反倾销初裁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我国3家应诉企业均未获得市场经济待遇,其中,河北梅花味精集团、福建五一味精有限公司获得的分别裁决税率为33.8%和36.5%,山东菱花味精集团税率为39.7%。为什么我国味精企业会遭遇反倾销调查,下面我们从历年的味精出口情况,分析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
一、我国味精近几年出口情况
我国味精出口总量及金额起伏很大,从2002年开始,我国味精出口量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走势,并于2006年达到历史最高位,出口量达到51419吨。之后的2007年出口量又大幅下降到7383吨。
2006年我国味精出口到九十多个国家,我国味精出口范围一直比较广,但在量上却体现出比较高的集中度, 2006年前六位进口中国味精的国家合计占到中国出口总量的74.63%,属于一个比较高的水平。
二、我国味精出口存在的问题
也许单纯看味精出口量变动不会发现什么问题,但结合味精的出口均价,你会发现,出口总量的变动与出口均价表现出基本相同的变化取向,从2002年往后,均价降低,则出口量上升,均价上升,则出口量减少。这说明我国的味精出口是价格导向,价格的变化影响着国外对味精的需求变动。
价格影响需求也不是主要问题,需求本来就受价格波动影响。但对比我国味精进口均价可以发现,我国的味精产品明显价格偏低,历年出口均价均低于进口均价,其中2007年出口均价仅为进口均价的60%多一点,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我国企业在欧洲会遭受反倾销调查并被课以重税。如果目前这种低价外销的局面不改变,会有更多的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
三、我国味精企业的海外市场开拓建议
我国味精出口维持低价,其中一部分原因是我国生产成本低,但不是主因,价格低也说明产品质量相对较低,在冲击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可以短期内获得一定市场份额,但从长远来看,对于行业发展是不利的,因为味精行业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性行业,出口相当于资源输出,如果不能获得等价报酬,对国家是不利的。当前的味精低价出口就相当于资源输出,却得不到相应回报,属短视行为。另外,低价出口,很容易受到国外的反倾销调查,引起贸易争端,会不断挫伤企业的积极性,不利于行业发展。
鉴于上面的考虑,我们认为当前味精企业应减少盲目出口行为,练好内功,提高产品质量,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不是靠低价争夺市场。有条件的企业甚至可以仿效日本味之素进行海外投资,靠近消费市场生产。但鉴于味精行业生产特点以及国内企业实力,目前只能选择对环保要求不是非常高的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东南亚、东欧、南美等一些发展中国家是不错的选择。
(撰稿人:李希刚,本文属原创稿件,由北京中恒远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专供EC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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