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3 月1 日起执行强制标准要求“总质量大于12 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 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 根据预测,2012 年中国载货卡车预计销量368 万辆,其中,14 吨级以上的重卡销量93 万辆,6-14 吨级的中卡销量30 万辆,轻卡、微卡销量244 万辆。 根据测算,符合《通知》要求的需要装车辆尾部标志板的包括全部重卡和12 吨以上的中卡,年销量约102 万辆,这里未考虑车长大于8 米的挂车;需要装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的厢货约80 万辆;二者合计预计总的市场空间约为 1.4 亿,假设是每辆符合条件的卡车装三块车辆尾部标识牌,每块40 元,每辆车创造120 元的市场;每辆符合条件的厢货装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创造25 元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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