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商报 据越南《经济时报》10月12日报道,越南计划投资部法制司司长范孟勇称,根据越南政府2006年9月22日第108/2006/ND-CP号通知,越南根据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对外商规定了14个限制性投资领域,主要有银行、保险、通讯、金融、海运、广告、不动产等领域。 报道称,上述限制性投资领域有的49%;独资保险公司则通过保额进行限制;对通信领域干线的经营业务,外方股比不得超过51%等。有的未作出具体规定,如油气、矿产开采等领域。对限制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如:外商对海运领域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总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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