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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知识问答

2007-12-24 12:31:01   报告业务: 010-65667912

1、支票结算的适用范围
同城结算。
主要特点
(1)手续简便、灵活迅速;
(2)当天或次日即可入帐用款;
(3)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挂失止付。
注意事项
(1)分为转帐支票与现金支票;
(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
(3)签发支票应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除外;
(4)签发支票时,请您核实帐户余额是否足够;
(5)支票的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6)出票人确定不得转让后,应在票据正面注明:“不得转让”字样。

2、委托收款适用范围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主要特点:省时省力省心。
注意事项
(1)必须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方可办理;
(2)在合川市范围内,收款人经人民银行批准收取公用事业费,可以使用同城特种委托收款。

3、托收承付适用范围
托收承付仅限于异地使用。
主要特点:结算起点金额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千元)
注意事项
(1)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必须是商品交易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
(3)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使用托收承付方式;
(4)收付双方必须重合同、守信用;   
(5)收款人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送证明,如无发运证明,可凭其他有关证明办理;
(6)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一万元。

4、电子汇兑适用范围
同城和异地结算
结算速度
重庆市同城范围内,收款人开户行参加实时清算的即时到账;收款人开户行参加全国农村信用社特约电子汇兑系统、农行省辖或全国电子汇兑系统、工行全国电子汇兑系统、人行天地对接的可隔天到账。
5、如何对支票进行管理和保管??
(1)使用支票要建立健全支票管理制度,要组织有关人员《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规定,使用《转帐支票手册》,加强内部空白支票购领、使用、登记、销号监控管理。?
(2)空白支票必须与印章分开存放,并指定专人分别保管和签发,不得随意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购物,不得在空白支票上预先盖好印鉴备用,更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转让支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由于银行清分机对清理、分拣的支票在平整、直挺等方面要求较高,且单联式支票未装订成本,因此应使用人民银行统一制作的支票盒和支票夹,对支票进行妥善保管,保证支票的干燥,切口边缘的齐整,外出携带支票时,保持支票的平整,以避免因计算机无法识别而影响资金的及时清算。
(4)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帐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每次限买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各一本。
6、存款人签发支票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单联式支票必须使用墨汁、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等书写工具。
(2)必须清楚、详尽、真实填写支票各栏。
(3)不得涂写和折叠支票,大写金额应紧接“人民币”后填写,小写金额前应加填羊角符号。
(4)签发人必须清晰、完整地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5)不得签发空头、远期及印鉴不符、不清或无印鉴的支票。
7商业汇票有哪些主要功能?
商业汇票按承兑申请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具有以下功能:
(1)具有信用功能。购货单位可把它作为延期付款的凭证以获得商品,销货单位也可以将其转让给银行取得贴现资金。
(2)具有支付功能。可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和资金清算的工具。
(3)具有流通功能。可以在承兑期内进行多次背书转让,完成债权的转移和实现债务的清偿。 
8、银行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支。 
9、客户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更换新印鉴?如何办理??
存款人因印章使用日久磨损,单位名称变更,人员调动等原因可以向银行申请更换印鉴。申请更换印鉴时应出具公函交回留底印鉴卡,并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 若存款人留底的印鉴卡丢失,要出具书面证明说明原因,经银行会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更换印鉴手续。
10、为什么要加强银企对帐?销户时应办理什么手续??
银行与开户单位核对帐务,便于企业单位合理安排资金,了解资金去向,防止空头支票和经济案件的发生。单位供销人员要主动反映支票使用情况,及时报帐、销号,以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单位需结清帐户办理销户手续时,应与开户行对清帐目,将剩余未用完的空白支票、汇兑凭证、汇票委托书全部交回开户行注销, 严防流失。 
11、何种票据可以挂失??
商业承兑汇票、支票和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填明“现金”字样并填明代理付款银行的银行汇票,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其他票据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12、如何办理挂失手续??
(1)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记载下列事项:①票据丧失事由;②票据种类、号码、金额、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③通知止付的姓名、联系地址,签章后交付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查明挂失票据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止付,在挂失前已被支付的,对其付款不承担责任。?
(2)失票人办理挂失止付的,应在通知挂失止付的次日起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并向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提供已经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证明;未向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提供证明的,3日期满后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按票据的记载事项付款,发生冒领的,对其付款不承提责任。 
13、什么是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内;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 
持票人拿到过期票据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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