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拥有成熟资本市场的国家中,几乎所有的大公司都有自己的网站,而且其中大部分网站上都有某种形式的财务报告资料。对于那些希望开发海外市场的公司来说,制定网上投资者关系战略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世界各地的人只要连接上互联网,就可以立即看到网上报告,公司只需要很小的额外成本就能通过此渠道将实时信息传达到全球各地。
不过,尽管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媒介有明显的优点,但网上财务报告却令公司、审计师以及监管和标准制定机构面对不少新问题,也引起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等国际组织及许多国家管理部门的关注。
规则是什么?
只要粗略地浏览一下不同网站上的财务报告,会发现这些网上财务报告在内容多少(如简明财务报表或详细财务报表)和表达方式(如直接采用印刷版本或加入多媒体效果)上有很大差异。另外,各种网站的导览功能(如超文本、搜索框等)也不尽相同。这并不是说所有的差异都一定不好,因为在建立网上财务报告未来模式的初期应该做一些尝试。但是,这些差异有时候会对股东获取信息的质量产生潜在影响。
由于不同公司的财务报告有很大的差别,人们难免会觉得网上财务报告根本就无章可循。根据人们对现行财务报告规则的理解,要决定哪些规则适用以及哪些规则不适用于网上财务报告的确有一定困难。在美国,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其发布的第33.7233号证券法案公告中指出“联邦证券法中的责任条款适用于电子和纸上媒体。”也就是说,互联网只是媒体的一种,纸上财务报告的规则同样适用于互联网。
相反,尽管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专业标准适用于审计,它根据自己对网络的理解提出了有趣的不同观点。在第550号准则(AU9550)“已审财务报告文件中的其它信息:审计与诠释”的第16段结尾提到一个问题:“当已审财务报表和独立审计师报告一同被放到网站上,审计师对该网站上的其它信息承担何种责任?”该准则在第17段回答了这一问题:“网站是一种传播信息的方式,并不属于550号准则所述的文件范畴……因此,550号准则不要求审计师审阅电子网站上的所有信息,亦未规定审计师要考虑电子网站上的其它信息(参见550号准则中的定义)与原始文件是否一致。”
根据对公司的网上财务披露和纸上财务披露的对比调查结果,大部分公司在网上只公布了简要的信息。由于并没有任何规定要求公司在网上公布任何财务报表,这些公司很可能会认为在网上披露的只是补充的、自愿披露的信息,并非作为印刷财务报告的替代品。但是,一般意见认为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证券法案公告第.33.7233号或本国具体法规进行网上披露,以确保网站不会在无意中违反现行的财务报告规定。
怎样才算是财务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通用的财务报告术语有可能被滥用。例如,很多网站上都有一个叫做“年报”的链接。但一般来说,所链接网页的内容与印刷报告的内容并不相同。许多网页上只有一个简明损益表、简明资产负债表和董事长信函。与印刷报表比较,公司的网上财务报表经常省略了财务报表附注。这些公司可能会争辩说,投资者应该知道这些网上年报只是些简明报表。但这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越来越多缺乏经验的新投资者单单利用网站做投资研究,并据此进行投资,他们并不与经纪人讨论所作的投资,也不看印刷的年报。
许多在网上作出简要披露的公司经常将年报制作成Adobe Acrob at PDF(可携文件格式)的档案供下载。通过下载和打印,就可以得到一个与印刷年报完全一样的版本。不过,使用者必须在计算机下载和安装Adobe Acrobat Reader,才能阅读或打印PDF文件。这难住了许多使用计算机的新手。而且,还有一些公司股东可能会使用WebTV之类的特定互联网应用设备或康柏iPAQ等新型家用上网设备上互联网。这些设备均无法下载和安装Adobe Acrobat Reader。另外,这类年报档案通常很大,一般不会小于1.8MB。拨号上网的用户因而往往不愿花时间下载整个文件。
什么是公认会计原则(GAAP)?
许多公司在公布简明财务报表的同时也会公布审计报告。通常,审计师出具的标准报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制定的国际审计准则(ISA)第700号)是年报里唯一能证明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公认会计原则(国际会计准则、国家会计准则或有关法律规定)的地方。
因此,将审计报告与一个不完全的年报联系起来的风险不免令人关注。将审计报告放在网上的公司,是否会因暗示其省略的财务披露符合公认会计原则而承担风险呢?审计师又需要承担什么风险和责任?如前所述,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说明AU9550号似乎解除了审计师的任何责任,但是法庭和陪审团也许会持不同的观点。
公司在简略披露财务资料时,可能会被指责只披露乐观的资料,而剔除了不利的信息。Ettredge、Richardson和Scholz在1999年发表了题为“公司网站上的会计信息:审计师的意见重要吗?”(Accounting Information at Corporate Websites:Doesthe Auditor's Opinion Matter)的报告,指出那些被审计师出具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比获得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将更不愿意把审计报告放在网上。这个结果多少让人感到忧虑。在后来的研究中,Ettredge、Richardson和Scholz又进一步发现那些持续经营前景被发表保留意见的公司会选择性地发布信息。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关于电子化发布商业信息的报告》的第七章“法律和其它相关问题”中,对选择性披露信息进行了讨论,认为公司因缺漏披露适当信息而可能被指控不当披露。所以,当披露简化信息时,公司一定要谨慎决定省略什么内容。
如何界定年报的范围?
投资者可以很清楚地知道手上年报的内容就是局限于封面和封底之间。但网上年报的范围就不那么明确了。在网上年报中加入指向年报以外内容的超链接是很常见的情况,而且几乎没有任何警告提示用户这些并非年报内容。同样的,在年报外也有指向年报的链接。一般来说,公司的网站上有许多重要的信息,而财务报告只是整个网站的一小部分内容。所以,用户很难知道他在看的是否是年报的内容。整个年报可能只是在“投资者关系”栏目中的几页,而除此之外,该栏目可能还包含很多未审计的财务报告、前瞻性的财务信息、新闻公布和其它内容。由于大部分网上年报的范围并不明确,在此情况下,网站用户可能会错误理解财务报表所附审计报告的范围。
越来越多的公司倾向于将年度股东大会的声音或影音记录档案(或至少是文字资料)装到“投资者关系”网页。由于含有这些文件的网页与年报的网页相距不远(可能只需点击一两个链接便可到达),如果用户认为这些文件是年报的一部分,会造成什么风险呢?对审计报告的理解有多大影响呢?该年度其它会议或分析师会议的情况是否应该上网呢?对此,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报告指出,这些多媒体文件很少载有任何适当的免责声明,因此很值得关注。
另一个相关问题就是公司网站上指向分析师网站的链接。这些分析师网站对公司的动态进行跟踪分析。这其中有什么风险呢?公司是否默认了这些分析网站上对公司状况的预测分析?同样的,这些公司网站也很少载有适当的免责声明。
上述问题也涉及到了审计师。目前,不少公司随意地在网页上加入指向审计报告的超链接,以及在审计报告内加入前往其它网页(如注脚)的链接。是否应该允许公司随意加入进出审计报告的超链接呢?谁应在这个问题上承担风险呢?
关于网络的另一个顾虑在于,网上的信息可以供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查询。公司设计财务报告时,也许已定义了专门的对象(如财务分析师)。但如果网页没有密码保护,那么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网站上提供的信息。如果一个不成熟的投资者使用网上信息作出了后来他发现不明智的投资决定,那该怎么办呢?公司是否可以辩护说他们的网站不是以不成熟投资者为对象?如公司想避免这种状况,它们是否应在网站上刊登免责声明,表明网站针对的对象范围呢?
行为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9年的一份报告提出了一套普遍接受的实务准则,或者说这就是网上财务报告的行为准则。这套准则共包含43个部分(有关详情可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www.iasc.org.uk),涉及的内容包括多种形式(网上和印刷)的报告、公认会计原则的使用、数据的完整性、使用语言、货币兑换,以及网站安全性、易用性、实用性和内外链接。举例来说,关于多种形式报告方面,准则建议:“公司的网上财务报告,应该包含其以其它形式(如印刷报告或新闻公布)发布的信息。在网上披露的信息与公司以其它形式发布的财务报告不应互相矛盾。如果,基于个别原因而无法在网上提供完整的信息,则应在网上明确表示信息有所缺漏,并提供索取完整信息的方法。反过来说,如果在网上提供了一些其它地方没有的额外信息,也应在网上披露。”
关于财务报表的范围界定问题,准则建议:“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的全部范围应在公司网站上明确标示,以便用户清楚他们什么时候离开了财务报表范围。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提供了如何识别财务报表的指导。”
虽然该报告是专门提供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但其中的指南和准则却是普遍适用的,可以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
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
网络可以看成是一个巨大的数据仓库。相对于要动手键入印刷文件上的资料,在网上下载和分析财务数据应该比较容易。但是,曾经在网上查询和下载过资料的人都知道,这并不是一个轻松活儿。问题在于目前并没有一种共同语言,可以使计算机在网页上识别出专门的财务报告要素。在网上以“IBM”及“净收入”及“1999”作为关键词进行搜寻,所得到无数的链接当中,可能只有极少数符合需要。人们其实可以自己进行这类模糊搜寻,只是为提高效率而让计算机进行自动查询。不过,计算机处理这类模糊搜寻的能力显然并不理想。如果用户查询“比较Nokia和Ericsson1999年的毛利润”或“FHoffman LaRocheLtd过去五年的研发费用”,计算器就更难自动处理了。
事实上,要下载找到的信息也一样困难重重。如果一个分析师要收集5个国家的5家公司5年内的20个财务报表数据和两个附注披露事项,需要分别进入各家公司的网站才能找到。如果是PDF格式的,就下载打印;如果是HTML格式,就在屏幕上直接阅读。然后,再将信息键入电子数据表。这大概要花半天或一天的工夫。
XBRL是一个跨国合作计划,旨在开发一种“网上财务报告语言”,以解决这些数据识别的问题。XBRL利用可扩展标记语言(XML),为公司提供一个统一的方法在网上标记财务和其它信息。XBRL的专门细则使得用户可以在网上找到财务报告的内容,并可以从中提取销售、开支、毛利率、资产与负债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和其它信息。用户还会得知报告使用的货币种类、编制数据时遵从的公认会计原则和报告期。换言之,XBRL是向网络信息仓库概念迈进的重要一步。XBRL不是一种新的会计方式,它并不修改公认会计原则,也没有解决会计行业面临的准则接轨问题,只是将公司选择发布的信息变得更透明,更方便全球的用户查找。
XBRL是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推动下产生的,参与开发的机构有美国国内和国际上的主要监管机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迅速的中小型事务所、大型软件公司、代表编制财务报表公司的财务分析和报告机构、审计师、用户和中介团体等70多个组织。
XBRL的细则是根据工商组织适用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制定的,而根据工商组织和政府、共同基金等其它机构适用的国际会计标准和其它公认会计原则制定XBRL的工作也在积极进行。详情见www.XBRL.org。
值得一提的是,XBRL并没有规定公司须在网上发布多少内容或资料。公司仍可自己决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什么内容。公司利用合适的XBRL形式处理财务报表的内容,就会大大提高自动搜索这些信息的效率。
解决方案
现行的财务报告准则也同样适用于网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之间的许多差异可能会使人们觉得有些公司违反了现行财务报表的规则。然而,我们不应阻止公司在网上发布财务报表。公司应仔细分析现时的财务报表,并作出一些调整(如清楚界定年报的范围、避免将不够完整的网上财务信息称为“年报”)或加入适当的免责声明。
审计师和准则制定机构还应研究审计师的作用和责任。准则制定机构也许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审计报告的所有权问题。客户公司是否应享有目前的自由,是否可以随意在审计报告加上超链接,并在没有免责声明的情况下将审计报告置于含有简明财务报表又无适当界定范围的报告上?不知道客户公司滥用印制的审计报告是一回事,但当世界各地的人都能在网站上阅读审计报告时,却是另一回事了。
总而言之,由于网上财务报告和印刷财务报告在多媒体、超链接、虚拟空间、互动性、数字化审计资料等方面有很大不同,监管机构应考虑两者在以上方面的差异,提出针对性方案,解决网上报告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