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聚焦于渠道推力的利用与开发,能启动渠道,却不能获得品牌,最终还是要失去渠道。这不是渠道在谋杀品牌,而是厂家不能及时提供通路流转的新动力。
在渠道版2004年第1期的《渠道在谋杀品牌》(以下简称《渠》)一文中,艾浪滔先生指出:做品牌,如果你没有好的渠道,产品一定卖不出去;不做品牌,但如果你有好的渠道,产品也许能卖出去;厂家应警惕品牌成为渠道的牺牲品,因为渠道正在谋杀品牌。
诚然如此,但笔者对于渠道与品牌的辩证关系,有跟艾先生商榷的必要。
笔者认为,渠道可以造就品牌,品牌也可以成就渠道的建设。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在营销活动中,通常是一手抓渠道,一手抓品牌。
那么是先做渠道,还是先做品牌?这似乎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其实不然,其间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渠道成就的只是知名度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弱势品牌,或被蔑称为“杂牌”的产品,居然在一夜之间,能够在批发市场争得一席之地,迅速挤占各个零售店头的陈列架,其速度之快,令人惊叹。
这是因为逐利的渠道商不在乎品牌,而在乎产品的利润空间。弱势品牌正是抓住了这个要害,设计有足够诱惑力的价差体系,高开低走,通过利益诱导,很容易启动渠道。
保健品行业能让我们更透彻地理解这个问题。
这个行业曾被誉为“提款机”行业,他们总能成功地启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