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商网消息: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2007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2007年上半年,实现商品零售收入6.628亿元,毛利率13.18%,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2.27%,毛利率比去年同期减少0.9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以前年度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1)2007年4月1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公司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集团”)、四川中药现代化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药”)、成都迪康血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血液科技”)、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和平药房”)、成都翰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欠款及担保纠纷一案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告迪康集团、四川中药、血液科技持有的重庆股份有限公司1567.29万股份、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52%股权以评估价11586万元抵偿给本公司。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迪康集团、四川中药、血液 科技持有的重庆医药1567.29万股份已过户至本公司。重庆和平药房股东重庆医药对重庆和平药房1300万元股权(占总股份的52%)以评估价人民币4312万元行使优先受让权。该事项已于2007年4月21日及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司已收到重庆医药支付款项4312万元。
(2)公司为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10.82,0.17,1.60%)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商黄河”)在农行成都市光华支行的3000万元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成都中发黄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借款到期后,成商黄河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农行成都市光华支行分别于2006年6月28日及6月30日扣收了本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994,485.89元及2700万元,为此,本公司分别于2006年6月30日、7月6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本公司有权对中发公司的抵押物即成都市金牛区永陵路19号的房产1、2、3、5层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受偿。该事项已于2006年7月15日及12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中发公司因不服上述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中发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中发公司撤回上诉,各方均按原判决执行。该事项已于2007年5月23日及7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2、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为成商黄河在工行成都市东大街支行的8400万元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中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借款到期后,成商黄河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工行成都市东大街支行分别于2006年12月30日、2007年1月25日、2007年1月26日累计扣收了本公司在银行的存款8400万元,为此,本公司分别于2007年1月8日、1月18日、2月1日、2月7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分别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要求被告成商黄河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偿还8400万元;本公司对被告中发公司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永陵路19号的房产1、2、3、5层面积20366.56平方米的房屋享有抵押权,有权在被告成商黄河不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时,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后,以所得的价款在84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上述事项已于2007年1月26日、2月2日、2月10日、3月1日、5月23日、6月2日、6月9日、6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