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就是服务的国际交换。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对服务贸易的界定,服务贸易包括四方面内容: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指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如,电讯、邮政和金融。(2)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指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家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旅游、留学。(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指一个国家通过在另一个国家境内建立某种形式的商业机构提供服务。如,外资服务业企业。(4)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personnel):指一个国家的个人在另一国家境内以自然人存在的形式提供服务。如,外籍教师、律师等以自然人的身份在我国境内提供服务。这四项内容包含了跨境和非跨境两类交易活动。其中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属跨境交易。商业存在为非跨境交易。完整的国际服务贸易概念应包含跨境交易和非跨境交易的全部内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主要内容: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界定,服务贸易统计应由国际收支服务贸易统计(Balance of Payments简称BOP)和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Foreign Affiliates Trade简称FAT)两部分组成。 BOP统计主要是反映跨境的服务贸易情况。FAT统计反映的是非跨境服务交易的情况。FAT统计又分为内向FAT统计和外向FAT统计两部分。外国在东道国投资的机构与东道国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为内向FAT。东道国在境外投资机构与境外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为外向FAT。我国目前只开展了国家级的BOP统计。国家统计局和外汇管理局每年在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础上,计算并公布全国BOP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在国际收支平衡表经常项目下的服务分账户,记录了一国居民同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收支)状况。其中服务账户的收入反映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支出反映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进口。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815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量的2.7%;在世界各国的排位由上年的第11位上升到第8位。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FAT)已在世界发达国家展开。目前我国还没有这方面的统计,但国家统计局及有关管理部门正在开展这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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