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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示:纸制品出口应准确申报

2007-10-29 15:40:43   报告业务: 010-65667912

企业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纸制品一批,价值18.07万元人民币,申报的海关编码为48231900,相应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海关关员通过布控查验,发现实际货物虽然为胶贴纸,但是根据其型号,应属海关编码4811项下商品,相应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仅为0,这样出口退税率就相差13个百分点,退税金额相差2.35万元人民币。

纸制品一直是宁波口岸主要出口商品之一,但是由于纸制品的海关商品编码比较复杂,企业在出口时,容易将海关编码报错,造成退税率上的差异。

因此海关提醒相关企业在出口纸制品时,一定要向海关如实申报,必要时可提供产品的规格等供海关参考,切勿将低税率制品报成高退率制品,否则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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