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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获准收购美菱集团所持美菱电器20.03%股权

2007-07-25 09:10:32   报告业务: 010-65667912

  四川长虹(600839)和美菱电器(000521)今日公告,《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取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美菱电器同日公布了6月12日修订后的报告书全文。四川长虹及长虹集团将以173,990,634.30元现金收购美菱集团所持有的美菱电器20.03%股权。

  2006年5月18日,美菱集团就分别与四川长虹和长虹集团《美菱电器股份转让协议书》,美菱集团同意将依照有关规定收回的原已转让给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美菱电器82,852,683股股份转让给四川长虹和长虹集团,其中四川长虹受让45,000,000股,占美菱电器总股本的10.88%,长虹集团受让37,852,683股,占美菱电器总股本的9.15%。本次收购涉及股份转让已于年初获得国资委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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