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是我国最早的一批与外商合资的企业之一,创始人为徐文恒先生,法国骑士勋章获得者,多次受到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岚清、李瑞环的接见,在中国被誉为“干性葡萄酒之父”。1979年徐文恒先生代表中方与法国人头马集团合资建厂。在合资的时候,徐文恒先生与法国公司代表谈判时,坚持要求中方控股65%,最后成功地保护了民族工业的利益。王朝酒业在合资和发展的过程中,经过了20多年的探索,实现了跳跃式的发展,成为亚洲地区规模较大的、现代化的高档全汁型葡萄酒生产企业,王朝的各项技术指标已名列亚洲同行业之首。 1996年2月,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召开了一次研讨会,研究对象是天津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酒酿酒有限公司,国家经贸委、中国轻工总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天津社会科学院的领导、专家及新闻界人土对“王朝经验’进行了探讨。与会人土充分肯定了“王朝”是成功的合资企业的典范。 王朝合资的对象法国人头马公司,是世界上著名的葡萄酒集团,名声大,实力强,同时,经过10多年的合资经验检验,合作是很有诚意的,对中国的经营者也比较放手。 在合资企业的产品商标使用上,王朝的选择也是很成功的。80年代初期,中国人对产品的商标意识还很模糊,天津王朝酒业公司就有先见之明,创始人徐文恒先生从一开始就注重与专业的品牌策划公司的合作,把创立企业名牌放在产品生产的重要位置。经过与外方的多次谈判,王朝主动放弃了外方合作者本来拥有的国际著名商标“人头马”,为合资企业独创了“王朝”这个商标,并采用了企业商号与产品名称相统一的品牌策略。“王朝”品牌,除固有的历史内涵外,还表明了王朝的勃勃雄心,创始人徐文恒先生说:就是要在中国天津建立一个酒的“王朝”。有―种把世界著名葡萄酒生产厂家,包括合资外方都视为平等竞争对手的姿态,从而确立了“王朝”立足中国、走向世界的目标。他们利用“人头马”世界名牌的优势,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注册了王朝商标,使王朝成为世界性的商标。他们通过谈判,主要是利用中国市场的潜力,又使得外方同意把世界各国注册的“王朝”商标归合资企业所有。使外方同意,中方在其他产品上可以使用“王朝”商标。中方在知识产权方面可以说是取得了全面的“胜利”。这在国内不说是绝无仅有,也是很难得的。 在专业品牌营销策划公司的精心策划下,王朝葡萄酒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著名品牌,并成功地打入了国际市场。随着王朝牌产品在国内外多次获奖和企业销售的飞速增长,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急剧增加,在“2001年中国最有价值品牌评价”活动中,“王朝”品牌价值被评估为22.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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