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即将启动。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透露,即将启动试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争取能够达到制度规定内的医疗费用报销50%以上、60%左右。(8月10日《中国信息报》) 城镇居民医保试点正式启动,可看作是民众的福音。笔者认为,越是好事,越要办扎实。因此,作为涉及范围广、意义重大的医保试点,各地不能本着试点而试点的态度推动医改,应从革故鼎新、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来推动此项工作。特别是,在城市“医保试点”进程中应剥离各地制定的“土政策”,夯实医保试点的步履,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像在城市“医保试点”启动前,一些大中城市自行设计了一些医疗保险模式,虽然从制度上对非从业城镇居民提供了“医保”,但这些“土政策”往往门槛过高,或者是附加了条件,如一些城市向灵活就业人群收取的医疗保险费用每年高达上千元,这对低收入家庭来说,实在是承受不起的;有的规定必须交足两年才能享受住院保障,而且不保门诊费用(现在的门诊费用也是很高的);还有一些地方的劳动保障部门强行将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捆绑,不办养老保险就不给办医疗保险;有的地方一定年龄的老人进不了医保的大门;非从业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低。另外,对于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的非户籍人员外来人口也设定了种种障碍,使外来常住人员不能与户籍人员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那么,现在启动了城市“医保试点”工作,面对既往制定的政策,各地应厘清地方制度的优弊,按照城市“医保试点”以“按照低水平起步和群众自愿的原则,试点将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以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为主要目标的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精神要求,对于门槛过高、附加条件的医保“土政策”进行清理,革除不利于群众利益或者是可能是“好心办坏事”的不成熟制度。而且,特别是要断然打消地方政府既得利益心态,想通过医保政策“捞一把”的念头(这种问题在个别城市存在)。 因此,“土政策”影响“医保试点”不容忽视,各地政府要树立正本清源的改革思路,尽快建立起低门槛、保大病,具有普遍参与条件的有效医疗保障制度。如果“医保试点”工作中不能及时祛除医保“土政策”的弊端,就不能有效保障生命健康权是每一个人具有绝对的优先性,以及贫困人群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权利。 所以,第一批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城市负有探路者的使命,责任重大。让“医保”惠及每一个人,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由之路,也是保障公民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如果“土政策”挡了“医保试点”的道,结果可能影响改革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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