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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2007-08-28 10:02:18   报告业务: 010-65667912

  为增强农村普法的实效性,吉林省创新载体,注重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把普法工作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使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现代法制观念扎根群众、扎根社会:

  一是创新载体,运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

  二是选择最佳时机进行普法。

  三是把普法工作向前延伸。

  四是深入开展依法治村。

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吉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主任 省司法厅厅长 祝国治

【普法论坛】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加快和谐吉林建设、实现吉林全面振兴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们在司法部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组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满足农民需求的思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涉农法律法规和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村水平,为全省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法治基础。

适应形势发展创新工作理念

  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农村工作的部署,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确立新的工作理念,使农村法制宣传工作始终与时代发展相适应。

  一是坚持关注民生的理念,为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2006年,我们以“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与省劳动保障厅共同开展了“法律护你行”活动。共向全省农村赠送《农民工法律知识实用手册》、“农民工法律服务联系卡”等各种书籍(卡)50万册(个),解答法律咨询40万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4000人(次),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23.52万人次,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76件,清回拖欠农民工工资2819万元,涉及农民工26545人。

  二是坚持和谐发展的理念,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在乡镇、村屯设立法律顾问等方式,积极为农民提供法律帮助,并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多次承办全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省直18个部门开展对口支援,送资金、送文艺、送科技、送法律,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近年来,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全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为订单农业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挥了应有作用。围绕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我们近期将组织开展全省新农村、新农民法律知识电视大赛,按照村、乡(镇)、县(市、区)初赛,市州复赛和省里决赛三阶段进行,评选出县乡学法用法明白人、市州学法用法模范、全省学法用法状元,旨在培养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的现代农民。

 针对农村特点创新普法载体

  为增强农村普法的实效性,我们创新载体,注重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把普法工作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使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现代法制观念扎根群众、扎根社会。

  一是创新载体,运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为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2000年,我们自下而上开展了全省村官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10万多名村委会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踊跃参加,“依法办事才是好村官”的大赛主题歌在全省广为传唱。村干部反映,这是一次最难忘的法制教育课。为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我们坚持在“12?4”法制宣传日和“送法下乡”等活动中为农民送法律书籍、送法制文艺,每年年底为农民印发普法台历、普法扑克等做法,使与农民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我们还注重发挥“以案说法”的独特作用,由全省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定期收集涉及农民生产生活、具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的涉法案例,由我们编辑成册,下发到各县(市、区),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办以案说法栏目,或由普法宣传员深入农村进行宣讲。

  二是选择最佳时机进行普法。针对农民居住分散和农事季节性强的特点,我们采取举办培训班和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如春耕生产前夕,针对土地、水源纠纷较多和预防假种子等问题,组织宣传土地承包法、水法、种子法等;农闲期间,针对容易发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等问题,组织宣传物权法、婚姻法、人口计生法等民法知识;冬春季节,对打工返乡和即将外出打工的农民进行培训,重点讲解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培养务工农民的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

  三是把普法工作向前延伸。为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各县(市、区)依法治理办公室成立由律师、公证、法援、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参加的农民法律疑难问题调研小组,随时收集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经过集体研究论证后,深入农村、农户,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和提供法律服务。这种方法实现了农民由被动接受到主动咨询法律知识的转变,有效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四是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全省及时推广了吉林市从后进村入手,组织协调市直各部门采用“双包制”的方法,既帮助后进村发展集体经济,又帮助开展普法教育和创建活动,使全省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目前,全省已有2809个村进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占全省村总数的30%,其中国家级18个,省级96个,市州级281个,县(市、区)级562个,并涌现出了一批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集体越级上访、无黄赌毒现象的“三无村”,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深入发展。

强化基础保障创新工作机制

  多年来,我们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建立普法基地等措施,夯实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完善规范的普法机制,保证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农村普法教育制度化。目前,全省40%的村建立了村法律学习制度,村干部每月集体学习一次法律知识,每个季度组织村民开展一次普法教育活动。同时制定了考核标准,抓好学法内容、学法时间的落实。二是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员队伍的作用。我们以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中小学教师和离退休政法干警为主体,建立普法宣传员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并组织他们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创办农民普法学校进行课堂教育。全省各地以乡镇文化活动场所为依托创办农民普法学校,以种植业和养殖业能手、初高中毕业生、村后备干部为对象,在农闲季节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学习辅导、观看法治专题录像片等,进行较为系统的普法教育。目前,全省农民普法学校已达到910所,共培训93万余人次。四是大力培养村屯“法律明白人”。我们已通过各种形式培养了13000多名“法律明白人”,村屯和农户遇到涉法问题,能够在“法律明白人”的引导下,在农民群众之间交流讨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习、宣传了法律知识,农民不知不觉中受到了法制教育。五是建立“农民普法协会”。近年来,我们在全省建立了700多个“农民普法协会”,组织农民群众参加普法协会开展的各种活动,增强了农民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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