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峨眉山、武夷山等景区之后,山西五台山门票也开始涨价。从8月21日开始,其原本90元的门票将涨到168元,涨幅高达87%。面对各大景区的涨价潮流,作为应对措施,旅行社拟未来将部分景点不列入产品中。(据8月22日《天府早报》报道) 近期很多知名景点都纷纷涨价,在这涨声一片中,却实在难令人不心生腹诽。 按说举凡自然景观,都是大自然的馈赠,举凡人文景观,多是历史的遗留,其资源属性,是全民的,换言之,即是天生具有公益属性。 当然,为了避免“公地悲剧”发生,如业界所称:“目前中国很多景区由民营企业买断经营权”,也不失为一种可供选择的管理途径。但是,对于资本的逐利天性,随之带来的“戴着‘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提价的时间限制规定’的镣铐跳舞”,没有条件涨就先“憋”着,一有条件涨就必涨的本能举动,――这个与景观公益属性之间的矛盾,政府部门却不能不加以正视。并不是说,一将经营权卖出,钱一落袋,就可以高高挂起,事不关己;而是在将经营权招标拍卖之初,就应该基于景观的公益属性,对企业的经营行为以契约方式进行设限,根据企业对景观的维护和开发成本,以及适当的盈利空间,制定出一个合理的价格;而同时,对于企业每一次的逐利、涨价冲动,都应该进行及时、合理、有效的必要干预。这并不是在主张以“计划经济手段干预市场经济”,――这个问题并不存在:因为景观的独一性,决定了该种资源的稀缺性,从而决定了这并不会是一个存在充分市场竞争的领域;而恰恰相反,由于企业对该种稀缺资源经营权的买断,事实上造成了垄断经营。所以,并不能打着“引进市场机制”、“市场化操作”的旗号,在所谓“经济杠杆调节作用”之下,让景观成为富人的后花园,而使普罗大众享受的权利受到侵损,从而违背景观的公益属性,损及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政府的形象。 而另一方面,既然是涨价,关涉市民、游人切身利益,从程序角度来说,也应该组织包括市民、游人、专家在内的多元利益主体,进行听证,平等博弈,以制定出一个合理的、为各方所接受的价格,而绝不能任由买断景点经营权的企业单方,凭借垄断地位,说涨就涨,漫天要价。 事实上,就是站在景点经营方的角度来看,正如上海茶恬园国旅负责人瞿先生所说:“很多个人和企业客户都要计算旅游成本,最近就已经有些公司客户因为报价提高而不愿出行。”,一些旅行社也表示“面对各大景区的涨价潮流,作为应对措施,旅行社拟未来将部分景点不列入产品中。”,――价格的飙升,随之带来客源的流失,经济收益的总量,是升是降恐怕也是个未知数吧?而要是采“薄利多销”路径,既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兼顾;同时,随着客流量的增加,也刺激了当地其他消费,如此多赢之举,又何乐而不为呢?又何必执著于你也要涨来我也要涨,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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