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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为什么对工会不感兴趣?

2007-08-28 09:40:53   报告业务: 010-65667912

  日前的《中国劳动保障报》发表文章《农民工对加入工会还犹豫什么》谈及两点,一是农民工之所以对参加工会犹豫,是因为入了会合法权益依然受损;二是希望企业管理者“让”农民工享受正式职工待遇,以激发其参加工会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前者颇有道理,后者则值得商榷。
  
  该文章介绍,某大型施工企业有2000多名农民工,其中超过半数的人对加入工会持观望态度。原因是,一些项目经理部不给农民工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影响了其参加工会的积极性。而该企业的中铁五局一公司项目经理部让参加了工会的农民工享受与正式职工同等待遇,农民工就有了参加工会的热情。这一反一正,充分说明,只有让农民工看到参加工会的“利好”,他们才会有参加工会的要求。脱离这个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空谈参加工会是没有意义的。
  
  话再说回来,农民工的这种“现实”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无可厚非。按照《工会法》的精神,“组织起来维权”,既是工会存在的目的,也是工人入会的初衷。当农民工看到入会后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自然就会“趋之若鹜”,想拦也拦不住;若是入了会,继续受歧视,做企业“二等公民”,不消极、犹豫才怪呢,没有人稀罕了无实际意义的会员虚名。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所有的劳动者都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所以,农民工希望得到“正式职工”的待遇,并非无稽的奢望,既合情,又合理,又合法,问题在用人单位不遵守法律法规,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再来说第二个问题。在企业里,谁是农民工权益的“守护者”?是企业老板(管理者)?否!老板严于律己,主动遵守劳动法规,自觉维护农民工权益,只是一种最善良、最美好、最理想的期望,现实中的几率有多大?难以让人乐观。毕竟,利润最大化,是老板永恒的追求。要让农民工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合法权利应享尽享,老板就得做出“牺牲”,就得“割肉”。这岂不是“与虎谋皮”?他们能心甘情愿吗?对于任何人,自律、自觉都不容易,甚至不可能,即使偶尔或短期内做到了,也不可能持久。所以,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不能靠老板“让”、“给”、施舍、恩赐,要依赖于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个监督和制约的力量就是工会,此乃《宪法》和《工会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哪里的工会作用发挥得好,那里农民工的权益就维护得好,那里农民工参加工会的热情就高。反之,农民工对参加工会的态度就犹豫、消极。
  
  不久前,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德明在全国工会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会议上披露,全国农民工加入工会的不足40%。这就是说,对参加工会持犹豫、消极态度的农民工并非少数地方的个别现象,而是相当普遍。这说明,在这些面广量大的地方,农民工们尚未真切地看到参加工会的“利好”,尚未有参加工会的积极性。也就是说,在这么多地方,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还有相当大的空间,还需要下大功夫、大气力,直到农民工都能心悦诚服“工会是娘家”,自觉自愿地凝聚到工会组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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