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公民让度私权利并委托管理的民主组织,充分保障公民权益并使之最大化实现是政府职能行使的原则和最终目的,而政府公务员是履行政府职责的人员,因而公务员履职具有很高的纯洁性要求,不容半点贪婪的腐败行为亵渎。十七大报告中,出现了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的铿锵之词,说明中央反腐立场之坚定,态度之鲜明,也促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须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首先,要从制度上构筑一道防腐反腐的坚实堤坝。腐败说白了是一种庸俗的利益交换关系,没有可资交换的权力就没有滋生腐败的土壤。因此,我们一定要从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做起,不让权力有任何寻租的市场和空间,因为“权力不受监督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建立健全对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包括建立官员财产定期申报制度,不让权力变异,“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胡锦涛语),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之道。
其次,要破除腐败得以盛行的各种官场潜规则。“跑官要官”、“礼尚往来”、“当官不打送礼的”等等,渐成官场气候,拒绝融入官场气候的人会被视为“异类”,受到排挤和打压。这种氛围使得做贪官易,做清官难;并使得官员腐败成为习惯,成为风尚,导致腐败愈演愈烈。官场潜规则盛行,是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多种积淀,要有效破除这种恶劣的官场生态,并非朝夕之功。而缺少对官员、干部的有效监督和制衡机制,也是官场潜规则泛滥的重要制度因素。因此,不断从制度上强化对官员的监督和制衡,加大反腐倡廉教育,以革除官场污浊风尚,代之以勤政廉洁的朗朗清风,刻不容缓。
再次,要破除包庇纵容贪婪腐败的各种关系网络。反腐与包庇腐败的关系网并存,是反腐震慑力不够反腐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破除各种关系网、保护伞,对腐败实行究根问底、“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穷追猛打,加大腐败的成本和风险,让腐败的“成功率”、“生存率”大幅降低,才能有效杜绝“越反越腐”、“前腐后继”现象,真正把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推进。
最后,还要建立起科学完善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干部任命提拔上一定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科学程序,坚决打破“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等官场恶劣生态,坚持“德才兼优”的用人原则,优胜劣汰,让良币驱逐劣币,真正使德才兼备者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一支好的干部队伍,辅以有效的监督制衡制度,才能促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