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9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如果处于婚姻关系存继期间,且对共同财产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应当根据约定来处分摸奖所得。如果夫妻对共同财产没有约定,且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购买彩票摸奖所得属于“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类,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共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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