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内容必然涉及到劳动者完成再生产的过程,这是因为劳动力本身有再生产的特征。劳动合同订立时,不仅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要涉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的物质帮助权。因此,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考虑到劳动者的子女受教育问题、本人及家属住房问题和其他生活困难问题;应当解决劳动者因年老、疾病、工伤、残废、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中断劳动可能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时,如何负担劳动者本人的社会保险待遇,如何对其所供养的直系亲属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