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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专利体系与PCT体系的比较

2007-09-07 10:11:55   报告业务: 010-65667912

传统的专利体系: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巴黎公约规定,向其他不同国家提出的申请可以要求优先权,由于各个国家有不同的本国专利法,就会产生如下问题:

   >> 多种形式要求
   >> 多种语言
   >> 多次的检索
   >> 多次的公开
   >> 申请的多次审查
   >> 12个月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家费

  PCT体系: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PCT规定提交国际申请,要求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在完成国际阶段程序后,在3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

  >> 一种形式要求
   >> 国际检索
   >> 国际公布
   >> 国际初审
   >> 国际申请可按需要进入国家阶段
   >> 可在30个月缴纳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家费,而且只有在申请人希望继续时才缴纳

  PCT体系的简介(1)

  >> PCT体系是专利申请体系,不是专利授权体系,不存在PCT专利

  >> 通过PCT途径提出的国际申请的流程分为两个阶段

    u 国际阶段,由下列部分构成

      l 国际申请的提交
       l 国际检索
       l 国际公布
       l 国际初步审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

    u 国家/地区阶段

  授予专利的决定完全由进入其国家/地区阶段的国家局、地区局做出

  PCT体系的简介(2)

  >> 只有发明可以通过PCT申请专利、实用新型和其他类似的权利保护

  >> 外观设计和商标不能通过PCT途径获得保护

  >> PCT和工业产权领域的其他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一样,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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