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2日至10月1日,于日内瓦举行的第32届PCT联盟大会通过了PCT细则及影响PCT系统的一些变化,具体为:
PCT细则和费用表的修改
这些修改主要包括:
(1)确定新的单一“国际申请费”的数额
(2)费用减少75%更广泛的适用于来自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申请人
(3)为以电子形式提交的国际申请确定了减缴标准。(中国法律知识网www.law-info.cn)
以上修改,一般适用于国际申请日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任何国际申请。如果受理局在2004年1月1日以前收到国际申请,但给出的国际申请日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则适用修改以前的费用表,但手续费例外。(中国法律知识网www.law-info.cn)
(a)新的“国际申请费”的数额
联盟大会同意用新的“国际申请费”替代目前的基本费和指定费,其数额为1400瑞士法郎。注意如果国际申请用纸超过30张,则超过的每一张仍要交15瑞士法郎。(中国法律知识网www.law-info.cn)
(b)新的手续费数额
手续费由233瑞士法郎减少到200瑞士法郎,适用于在2004年1月1日以后要求国际初步审查的任何国际申请,而不论国际申请日是在2004年1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中国法律知识网www.law-info.cn)
(c)费用减少75%适用的范围更宽了
目前,如果国际申请的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其国籍和居所在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美元的国家,国际费用可以减少75%。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新的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也将适用这一情况,而且,不论申请人是否是自然人,只要其国籍和居所是由联合国确定的最不发达国家,也可享受费用75%的减少。如果有多个申请人,则必须每一个申请人或者其国籍和居所在最不发达国家或者是满足以上条件(国籍和居所在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美元的国家)的自然人。(中国法律知识网www.law-info.cn)
(d)以电子形式提交的国际申请的费用的减少
联盟大会同意,自2004年1月1日起,以电子形式提交的国际申请的国际申请费按照3个级别减少:
― 如果请求书是以PCT-EASY形式制作(预计2004年1月1日该软件将被PCT- SAFE软件替代)国际费减少100瑞士法郎(目前为减少200瑞士法郎)
― 如果国际申请是以电子形式提交的,但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不是特征格式代码,例如一件完全使用PCT- SAFE软件制作以电子形式提交的国际申请而其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是PDF格式的,国际费减少200瑞士法郎
― 如果国际申请是以电子形式提交的,并且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是特征格式代码,例如一件完全使用PCT- SAFE软件制作以电子形式提交的国际申请其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基于XML格式,国际费减少300瑞士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