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时,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实用新型申请必须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说明书有附图的,应指定其中有代表性的一幅作为摘要附图。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申请发明专利时,如果希望加快审查流程,可以在申请时同时提交《要求提前公开声明》和《实质审查请求书》。
对希望获得费用减缓的申请者,还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亏损或事业单位经济困难的证明。
要求优先权的,应在请求书中声明,并提交优先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