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一个亲人的离去往往令人难受。但是对于现代人来讲,一个亲人去世带来的,很可能不仅仅是难过,还可能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原因在于,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是数字时代。而给我们带来麻烦的正是数字资产。
对于这一点,一个名叫罗杰•奥斯滕的中年商人体会最深。“我的父亲曾经开过一家小型的网络商务公司。”他说,“去年,也就是他71岁那年,他去世了。在接手了他的公司之后,我才发现自己陷入了麻烦。因为我对他的公司毫无办法。因为没有密码,我打不开他的账号,我也无法和供应商结账。我很想停止业务,关了这个公司,但是我发现自己对这一切毫无办法。”
最后,罗杰不得不一个一个走到他父亲的客户那里,告诉他们,父亲已经去世了。于是,他们的业务最终中止了。罗杰也可以安心了。但是,这一切让他筋疲力尽。
谁来保护我的E-mail账户?
其实这并不是罗杰一个人碰到的尴尬问题。现在,技术的发展真的已经超乎了人们的想象。尤其是数字技术的进步,远远超过了法律保护的范围。所以,罗杰才会遭遇如此的尴尬。现在,这个世界,数字似乎已经掌控了一切。房产、古董、汽车、现金或者投资,都已经不再是未来最急需保护和关注的个人财产,人们越来越关心如何保护好自己的数字资产不受侵犯。对于数字财产和因特网来说,现有的一些保护财产的法律都成了一堆废纸。法律根本涵盖不了花样众多的数字资产。这一点,连资深律师也直言不讳地表示了一致的意见。
霍利•塔尔和斯科特•戴维,西雅图普莱斯顿律师事务所的两位资深律师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表达了现在对于数字财产的困惑。“我们拥有涵盖世界上几乎所有物品的法律,”塔尔说,“但我们目前身处一个信息经济时代,信息就代表着价值。而目前那些保护信息的法律却异常脆弱,甚至有些不堪一击。”言下之意,如果一个人被盗取了E-mail账户,他丢失的私人信息可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大量使用的个人电脑和新技术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从事经济和贸易活动的方式,同时也会影响到个人财产的规划。霍利•塔尔律师表示:“对于房地产来说,你可以说自己占有它;软件和音乐也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是对于个人的E-Mail或者电脑中的一些资料来说,到目前还没有一种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意识来加以确认――从根本上来说,保护这些个人资产还只是一些条约或者规定,远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
我的博客和我的房子有何区别?
数字资产在给人们带来更多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麻烦。很多人都在问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我的博客不能像我的房子那样受到保护?为此,人们必须首先分清楚数字资产和传统资产之间的区别。
现在传统资产和数字资产主要的区别在于:
一、数字资产的创造和定义的方式非常特殊;而传统财产的创造和定义都是约定俗成的。数字信息的创造缘于人们的想象和对电脑的运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对数字资产有了一个概述:信息和创造性表达方式方面的这些资源的生产、传播、使用和保存越来越多地采用数字化的形式,从而产生了一种新的资产,即数字资产。从这个定义上可以看出,数字资产的定义要比普通资产的定义复杂许多,数字化的形式是一种虚拟的难以判定的形式。
二、数字资产目前正在受到知识产权法的高度重视。在法律相对完善和发达的美国,数字资产依然还是一个比较新型的课题。尽管知识产权法已经开始对于数字资产有所重视,但是如何界定依然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比如个人的电子邮件、个人网站和当前热门的博客,目前均没有受到明确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传统财产的界定则很明确,包括电影、音乐等传统财产当然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严格保护。
三、很多数字资产能够被无限复制下去。数字作品一般都是通过数码产品创作的,比如电脑或者数码相机等。因此,这类资产可以无限复制。而传统资产则一般不具有这种功能。
四、数字资产能够被储存到相关的财产中去,比如可以存到个人电脑或者光碟中。这样可能会影响到其他相关财产的价值。如果一些有价值的数字资产被存进电脑中,无疑在无形中也提高了这台电脑的价值。
五、从总体上而言,数字资产能够被确认,但很难被销售,而且大多数数字资产的产权是不可转移的。传统资产大多数都还能够被销售出去,而且其产权能够被转移。
找到托管人是保护个人数字资产的最好办法
数字遗产创造的方式多种多样,可能很少有人关心这个问题。比如对于一家小公司来说,一份E-mail或者是一个附件,都有可能产生价值。甚至是个人的E-mail账户,个人或者家庭网页甚至兼职的商业网站,都有可能创造价值。很多人都在自己的电脑里存一些图片。而这些历史图片或者一些具有商业用途的照片,很有可能也会产生价值。过去一些存放在银行或者保险箱中的重要信息,现在很有可能储存在电脑或者移动硬盘或者磁盘中。现在,人们会通过电子商务或网络完成股票证券等的交易。现在还开了众多网上银行,这些网上银行的账号也成为了个人的数字资产。
不过,在拥有这些数字资产之前问自己一个问题:在你去世之后,你的这些数字化个人信息将会去向何方?
基于此,很多人考虑到这个问题。于是,保护数字资产的一些法律已经开始出现。
首先,你需要分离个人和商业E-mail账号。然后将你的雅虎账户、Hotmail账户或者G-mail账户告诉最信任的人,这些人被称为“托管人”,这些托管人包括你的家人或者你的朋友,还有商业伙伴。当然,这个人是在你去世之后需要得到这些信息的。如果这些信息中包含很多敏感的内容,那么你可以要求你的伙伴删除掉这些信息,以确保别人不会看到这些对你来说极为机密或者敏感的信息。
其次,应该在网络上或者个人电脑中存储相关的E-mail账号或者密码等信息,以防万一。然后再把这些信息转达给你的托管人。这些步骤显然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一旦哪一天我们突然不在的时候,可以保证你生前所有的信息都能够准确无误地大白于天下。而这些步骤明显要比把所有信息写在一张纸条上然后放进一个信封要好得多。当然你也可以按部就班地在这个信封上写道:“我去世以后才可以打开!”
再次,尽量在往你的电脑中存储自己的个人信息时涉及到自己所有的数字资产。这样,律师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便马上就会通过这些信息找到答案。
最后,在涉及你的个人财务情况的时候,必须要慎重。因为许多继承人也许正对着你的财产虎视眈眈。所以要保护好这些个人信息,免得这些数字资产不慎落入你不想传给的继承人手中。由于数字资产的继承可能不需要通过合同或者律师,只要知道一个密码也许就可以了。因此,千万要把这些信息交付给你最信得过的人。
还有一点要记住的就是不要把数字债务留给你的后代。比如你在网上注册了一家公司,可能会负有一些债务,如果有可能的话,应尽量早地安排好一切事务。不要等到你的继承人接手了才发现还有大量的债务没有还清。
后记
奥斯滕刚刚经历了自己父亲去世之后留给他的“数字债务”。当然,这笔债务也是一笔遗产。但正是这笔数字债务,让他苦不堪言。他花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才最终把这笔债务结算掉。
“我父亲没有把他的网上公司纳入到自己的遗嘱当中去,”奥斯滕说,“他是在网上专卖一种印花布的,结果在他去世之后,仍然有很多客户找上门来要货,而且情绪中明显带有愤怒。”“尽管我现在总算挣扎着把银行户头关闭,但是依然还是有客户不依不饶。这让我感到非常难堪。”奥斯滕坦言,如果父亲能够早一些想到这一切,可能就不会带来如此多的麻烦了。
尽管身处美国,但奥斯滕的问题是具有全球普遍意义的。所以,他也想借此呼吁,是不是能够尽早的有相关的法律或者条文出台,这样才能够彻底解决类似问题。
相关链接:
数字化资产与当前人类的关系
对于数字资产,人们已经开始有了一种比较全面和全新的认识。日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对数字资产给出一个定位。尽管一切还处于探索的初步阶段,但是,这已经给人们指明了发展的方向。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关于数字资产的相关法律就将正式出台。
数字资产的定义
数字资产由人类的知识和表达方式的独特资源组成。它包括以数字方式生成的或从现有的模拟资源转换成数字形式的有关文化、教育、科学和行政管理的资源及有关技术、法律、医学及其他领域的信息。那些“原生数字”资源,除了数字形式外,别无其他形式。
数字资源的形式多种多样,且日益增多,包括文字、数据库、静止的和活动的图像、声音和图表、软件和网页等。它们存在的时间一般不长,需要有意地制作、维护和管理才能保存下来。
保存数字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其始终都能被使用。因此,数字资产资料,尤其是公有的数字资产资料的使用不应受到不合理的限制。同时,对那些敏感的信息和个人信息应加以保护,以防任何形式的侵犯。
防止数字化资产的消失
世界上的数字资产面临着消失和失传的危险,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包括:能创制这种资产的软件和硬件有可能被迅速淘汰,维护和保存这类资产的资金、责任和方法都不确定,以及缺少相关的立法。
观念的转变落后于技术的更替。数字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耗资巨大,各国政府和有关机构无法及时地制定出相应的保护策略。虽然数字资产具有经济、社会、知识和文化价值,是建设未来的重要原素,但它正面临着威胁,而对于这种威胁,人们的认识尚不充分。
采取行动的必要性
如果不着手解决目前所面临的有关威胁,数字资产将会迅速丢失,而且不可避免。人类应鼓励采用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来保护这种资产,必将受益匪浅。当务之急是开展宣传工作,促使决策者和广大公众都意识到数字媒体的潜力和保存工作的实际问题。
数字资产的持久性是至关重要的。要保存数字资产,必须在数字信息从产生到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都采取措施。数字资产的长期保存首先需要设计出能够制作完全相同并具有稳定性的数字产品的可靠系统和程序。
为此,人们提出,在合理限制的范围内查阅合法存放的数字资产资料应得到保证,但不得损害其正常使用。另外,须有确保数字资产的法律保障和技术保障,以防止对数字资产的仿造或蓄意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