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2004-2005年度广东百强民企表彰会在广州隆重召开,富力地产以“2004-2005年度广东省民营企业百强”榜上名列第二、位居房地产类企业榜首之荣耀受到了表彰。
据了解,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从2003年开始,每两年认定一次。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撤销其称号。
“广东省民营企业百强的评定工作严谨,全部由数字说话”。富力地产发言人陆毅先生介绍。其基本条件为,企业评审当期两年平均营业收入达2亿元以上,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利润总额1000万元以上,且无任何造假或违法行为。经过这一轮的官方申报后,由政府向社会公示后,才能最后确定百强企业。
陆毅表示,“百强企业每二年评定一次,富力从上一届的第五名跃升为第二名,保持地产企业类第一名,并在颁奖会上得到相关领导的颁奖及接见,实感荣幸;由于整个过程全部由数据说话,可看出富力在这二年的努力与成果。”
据介绍,近年来该省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已经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规模迅速壮大,有力地支撑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民营企业参与领域不断拓展,有力地促进了各行业的发展及城市化的进程。
富力地产作为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中房地产类的第一名,成为此行业的骨干企业,并在此行业中以综合实力、诚信务实等品质做到“领袖”位置,起到了“领头羊”的标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