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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声明再次引发埃及“宪政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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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x666
时间:
2012-12-6 00:49
标题:
总统声明再次引发埃及“宪政危机”
11月22日,埃及总统穆尔西颁布新宪法声明。但随着声明的发表,作为全国法官代表的埃及法官俱乐部24日召开会议,近7000名法官抗议穆尔西践踏埃及司法制度,同时呼吁全国检察署和法院即日起罢工
练育强
11月22日,埃及总统穆尔西颁布新宪法声明:宣布将制宪委员会工作期限延长至明年2月12日,并称任何司法部门无权解散协商会议(议会上院)和制宪委员会。总统有权任命总检察长,所有总统声明、法令及决定在新宪法颁布和新议会选出前都是最终决定,任何方面无权更改。与此同时,穆尔西还发布总统令解除总检察长马哈茂德的职务,并任命法官塔拉特?易卜拉欣?阿卜杜拉接替总检察长一职。随着这一声明的发布,在埃及各大城市爆发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作为全国法官代表的埃及法官俱乐部24日开会,近7000名法官抗议穆尔西践踏埃及司法制度,同时呼吁全国检察署和法院即日起罢工。为了缓和紧张局势,26日深夜,穆尔西和最高司法委员会举行了5个多小时的会谈,穆尔西向法官们强调新宪法声明只是暂时性措施,并保证这一声明的范围将被限制在“主权问题”上。对此,埃及司法界并不满意,开罗行政法院预计将于12月初开庭,就总统穆尔西的宪法声明的合法性进行审查。30日清晨,埃及制宪委员会投票通过宪法草案最终版本,这部草案随后呈交总统审核,将于12月15日举行全民公投,这是去年初埃及发生政治动荡后的第一部宪法草案。有观点认为,在冲突不断的当下仓促通过这一宪法草案可能使得宗教势力与世俗派别间矛盾进一步激化,因此其“催生”过程中存在一定隐患。
先不论“宪法草案”可能催生的隐患,仅仅总统的这一宪法声明就再次使埃及街头陷入了混乱局面。为防止示威游行对学生造成伤害,26日,埃及教育部长宣布埃及所有学校的学生27日停课一天,但伤害还是不可避免。27日,在开罗解放广场上示威者与警察爆发了剧烈冲突。截至29日,因总统声明引起的游行示威已造成3人死亡,600余人受伤。此外,经济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总统发表声明后的首个交易日,埃及基准股票指数下跌超过了9.5%。虽然在总统大选中将穆尔西推上总统之位的穆斯林兄弟会宣布取消27日的“百万人示威游行”以支持总统强调宪法声明只是暂时性措施,但由于穆尔西的态度没有明显软化,估计冲突还将继续,人民的生产、生活还将继续受到影响。
总统穆尔西的这一宪法声明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造成如此紧张的局势,可以从政治和法律的两重视角进行分析。
就政治角度而言,此次新宪法声明之所以会引起如此严重的反对声浪,其根源在于埃及世俗力量与伊斯兰宗教势力之间的矛盾。虽然,在推翻穆巴拉克的过程中,埃及宗教势力得到了空前壮大,按照法新社的说法,穆尔西已经掌握了行政权和立法权。但由于世俗派的激烈反对,使得埃及新宪法迟迟不能出炉,这其中关键就是司法系统的阻挠,穆尔西上台数月,也一直与司法机关龃龉不断。因此,此次穆尔西发布新宪法声明,试图通过“集权”手段,为新宪法的制定扫除障碍。但世俗派希望埃及走民主、开放、世俗的道路,穆尔西的这纸声明,令埃及的世俗力量感到了巨大的危机,他们害怕伊斯兰宗教势力的无限扩大,从而将埃及引向另一条道路。因此,此次“宪法危机”实质就是埃及今后发展的道路方向问题。
就法律角度而言,总统的新宪法声明涉及到立法、行政与司法的边界问题。首先,在新宪法没有出台之前,总统作为一个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行使者,其能否发布宪法声明,并且这一声明涉及到了司法与立法两个部门,如其声明中关于“任何司法部门无权解散协商会议(议会上院)和制宪委员会”的规定就存在着是否合法的问题。其次,总统能否通过宪法声明自我授权,尤其是涉及到行政对司法的干预,即“总统有权任命总检察长,所有总统声明、法令及决定在新宪法颁布和新议会选出前都是最终决定,任何方面无权更改”的这一声明是否能够通过自我授权的方式获得如此大的权限。最后,总统能否依据这一自我授权的方式实际行使权力,即穆尔西发布总统令解除总检察长马哈茂德的职务是否合法。根据埃及现行法律,司法是完全独立的,总统无权解除总检察长的职务,总检察长只有在自行辞职、接受其他职务或到了退休年龄的情况下才能离任。因此,对于解除总检察长的合法性必然会存在疑问。这几方面也必将是开罗行政法院审理所关注的几个方面。
要使这次“宪法危机”得以妥善解决,同样需要从政治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思考。就政治角度而言,无论是当政的宗教势力,还是世俗势力,首先需要思考的就是社会的安全与稳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美满,这应该是各方政治势力所应考虑的终极目标。在这一目标之下,双方应尽快达成妥协,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早日结束冲突,而这也是宪政的应有之义??原则与妥协,以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
就法律角度而言,为了防止权力的过度膨胀,尤其是行政权的过度扩大以侵害公民的利益,权力的分立和司法独立已经成为了各民主宪政国家必然的选择。虽然埃及的新宪法迟迟不能出台,但不能为了新宪法的尽快出台,而去破坏宪法所追求的价值,并且这一价值已在埃及落地生根了。早在1971年9月,以全民复决方式通过的《埃及阿拉伯共和国永久宪法》就规定了埃及政治体制的分权主义原则,并在第65条中明确规定了“司法的独立和豁免是保护权利和自由的两个基本前提”。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讲,在新宪法出台之前,总统穆尔西必须遵循宪法的原则与精神以及已制定实施未宣布失效的法律的规定,必须要牢记,行政的运作或者说总统的职责只是而且只能是实施法律。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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